非法组织传销诱骗亲戚网友 四人因非法拘禁获刑
早报讯 (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蔡燕瑜)去年10月2日晚上,石狮警方接到报警后在辖区灵秀镇打掉一个传销组织,解救13名受困人员。作为这个组织的头目,日前湖南人彭某、贵州人陈某强等人被石狮法院判刑。据悉,这伙人通过非法控制受害者并进行洗脑,让他们诱骗亲戚朋友和同学网友等进入组织。 租下民宅 非法组织传销 据警方查明,从2013年7月起,彭某、陈某强、谢某和郑某等人,租在石狮灵秀镇前廊村旧货市场旁一栋民宅的五楼套房内,以“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设置传销窝点。据彭某交代,这个组织共分为总管、经理、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几个级别。彭某和陈某强负责全面管理工作,谢某是业务员兼看门,郑某等人是业务员。在彭某等人安排下,“业务员”们将亲戚、朋友、同学作为发展目标,通过打电话、聊QQ等方式,把他们骗到石狮。 据悉,一旦受害者来到石狮,“业务员”就把他们带到出租房内,彭某等人强行将受害者的手机、证件和财物全部夺去统一保管,统一住宿。而传销点只有三室一厅,因人太多,他们全部挤在一个房间打地铺,轮流做饭和搞卫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彭某会安排人员给他们上课洗脑,主要是告诉他们,要投资一个国家支持、能挣大钱的项目。投资到一定级别就可以有豪宅、豪车,投资一套要2800元,投资1到3套是业务员,投资4到10套是业务代表,投资11到76套是主任等,投资越多获利越多。逃脱报警 四头目受审判 据悉,警方一共解救出了13名受害者,他们来自全国各地,把他们骗到石狮的人,基本是同学或者网友。 今年26岁的河南少年小胡,本在浙江打工,去年7月份,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飞飞”的女孩,很快对她产生好感。“飞飞”说她在石狮做服装生意,让他过来帮忙。当小胡兴冲冲来到石狮后,被带进了传销组织内。 而后来成为团伙一员的郑某等人,都是来石狮会“女网友”被骗的。在传销组织的威逼下,有些人不屈服,有些人却被洗脑了。“我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21岁的新疆人小刘被同学骗进来后,接受了彭某等人的洗脑。他对亲人朋友说在石狮做生意,钱很好挣,让他们过来一起挣钱,幸运的是没人上当。 今年22岁的小明(化名),则是被同学郑某骗进来,性格倔强的小明坚决不屈服,在被困殴打一个星期后,机智地逃出来,并向石狮警方报警。日前,石狮法院对彭某等四人进行审理,并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一年七个月等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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