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晋江中澳·名雅居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索赔
■开发商承认房子有问题,愿承担整改费用
相邻的两套房子的房门会“打架”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傅恒 文/图
近日,晋江市中澳·名雅居的业主遇到了让他们头疼的事,小区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的一些套房,房门打开后,会和隔壁的房门“打架”,门无法完全打开,这样的房子有数百套之多。
业主认为,房门“打架”不仅会伤及人身,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的业主拒绝交房,目前已有33名业主起诉到晋江市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昨日,晋江中奥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地产”)总经理秘书李先生承认,房屋设计确实存在缺陷。
业主:房门“打架”隐患多 业主要求开发商赔钱
中澳·名雅居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记者在该小区2号楼的13层看到,狭窄的楼道内,共有3套房子,分别为1301室、1302室和1303室,1301室和1302室的房门间隔非常小,1302室的房门打开,就会卡住1301的房门,使得1301的房门无法正常开启。据悉,2号楼每层的01室和02室的房门都存在这么房门“打架”的情况。
3号楼的情况与2号楼类似,每层都有2套房子的房门出现“打架”现象。
5号楼和6号楼均有A栋和B栋,每栋每层有4套房子,房门“打架”的情况更加严重,每层都有4扇房门出现两两“打架”的情况。
“相邻的门不能同时打开,否则会‘打架’,可能导致业主受伤,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业主陈女士等人说道。
在与“中奥地产”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已有33名业主将“中奥地产”起诉到晋江市人民法院,每户索赔1万多元。
开发商:300套—400套房屋有缺陷 整改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小区内,记者采访了“中奥地产”总经理秘书李先生。李先生承认,该楼盘2号楼、3号楼、5号楼、6号楼的设计确实存在缺陷。
“之前我们报送建设部门的设计方案,是一户只配有一扇内门,不会出现房门‘打架’现象,后来为了美观,公司决定统一送每户业主一扇外门,才导致现在的问题。”李先生称,有300套—400套房屋存在房门“打架”的情况。
李先生说,在接到业主反映后,公司已把各栋楼的整改方案贴在每栋楼的大堂处,如果有业主不同意,可以找公司协商,公司也支持业主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权。“目前已经有十多户业主同意我们的整改方案,需要一户一户整改,整改量很大,费用全部由我们承担。”
但这些整改后的房门,业主们并不买账,因为楼道狭窄,业主在开门时就必须退到隔壁房屋的前门,业主们担心开门的时候,会被隔壁突然打开的大门撞到,“门打门”的情况是解决了,但出现了“门打人”的安全隐患。
部门:整改须建设部门批准 支持业主用法律解决问题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澳·名雅居已通过验收,“中奥地产”与业主可以办理交房手续。
针对业主反映的房门“打架”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中奥地产”确实在规划设计上存在缺陷,这个问题“中奥地产”不能回避,该向业主道歉的一定要道歉,要取得业主的谅解,并积极与业主协商,寻找解决方案,业主应该尽量配合整改。
“问题出在‘中奥地产’,因此业主的损失和房门整改的费用,应由‘中奥地产’承担。”该负责人表示,规划建设部门会督促“中奥地产”尽快把整改落实到位。
“若业主想把防火的那扇门往房屋里移动,只要涉及消防安全问题,一定得经过规划建设部门批准。”该负责人表示,在业主和“中奥地产”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支持业主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律师:不符合住宅规划 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这起案件,市区一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分析指出,涉案的房屋入户门及过道设计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合同中对商品房质量的保证。
张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从现有的情况看,这些房门根本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中奥地产”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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