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泉州市将用三年的时间重拳整治。
核心提示
今年起,泉州市将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连日来,各地纷纷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两违”进行治理。那么,泉州市的“两违”有什么特点,存在什么危害,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两违”屡禁不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 王金植 文/图
城乡结合部违建居多
此前,泉州市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对全市“两违”进行调查,发现泉州市“两违”呈现古城区少批多占、少批多建的现象较多,项目周边抢建非常快,企业违建面积大,城乡结合部违建多等特点。
该办公室有关人士说,因古城保护需要,古城区规划控制比较严格,私有危房翻建一般只批1-2层,且屋面均审批为坡屋顶。由于坡屋顶不仅造价高,也不符合“上有天、下有地”的居住习惯,建设业主少批多占、少批多建以及擅自改变层高、增设夹层、不按照审批方案建设坡屋顶等违建情况较为普遍。
“哪里要拆迁,那里就出现违法占地;哪里项目要落地,那里就出现违法建设。”他说,新区以前多为农村,用地手续不全,随着城市拓展,未经批准建房较多,且属于既非法占地又违法建设的占有较大比重。基于谋求拆迁利益的原因,城市改造项目周边抢建较为突出,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到哪里,违法建设现象就蔓延到那里,形成许多“隔夜楼”、“索赔楼”。
一些企事业单位因生产需要或其他原因,向他人租用土地进行建设,然而由于此类擅自出租的土地手续不完整,无法申请办理建设审批手续。这类违法建筑面积一般较大,通常达到几百、上千甚至上万平方米,其数量虽然相对较少,但面积在总违建面积中占有相当的比例。
城乡结合部介于城市和农村的交叉地带,由于结合部以前建房按农村进行管理,现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依法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执行,有的居民认为今后管理将更加严格,想建房难度更大,在目前“城市管不到、农村管不了”的情况下,大肆建房。
经济利益致多发
“经济利益驱动是‘两违’多发的根本原因。”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泉州市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地价、房价上涨,有的选择“以地生财”,“以地谋利”、“以房谋租”的现象较为普遍。
其次,随着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群众一方面有足够建房的经济能力,另一方面也有改善现有居住条件的愿望。旧城区危房改建审批层数和面积较小,规划控制范围一般不批私人建房,随着人口自然增长、房屋陈旧老化、一些人住房紧张等矛盾突出,加上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旧房没有用地或房产手续,且翻建需要到多个部门办理许可、时间较长,一些人建房心切,突击施工。
此外,一些企业因扩大再生产,需要对旧厂房进行改扩建或建设新厂房。有的由于原有厂区手续不完整,无法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审批;有的为规避缴纳有关税费;有的基于程序较多,不愿办理审批手续等原因,而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房。
危害多应当遏止
“‘两违’现象危害多。”该负责人说,“两违”侵占了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如果放任这种现象蔓延,就是对大多数遵纪守法的群众的伤害。同时,“两违”给旧城改造、新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实施设置了重重障碍,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周期变长、成本增加,影响了城市整体规划。
他说,“两违”现象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直接带来坏境脏乱、邻里纠纷等问题。特别是多数违法建筑,由于施工条件简陋、建筑质量低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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