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透村集体土地承包纠纷追踪:承包商与村民说法不一
刘厝自然村村民:土地有5000棵龙眼树,之前长期有人承包 关于源利公司的说法,村民回复本网,称源利公司所指的杜碑山、箭仔山为村“专业队”所有,“专业队”这个名称产生于公社化年代,“专业队只是经营管理”,自土地承包经营以后,土地回归各自然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这两座山是刘厝自然村所有,而非尾透行政村所有,源利承包此山的合同之所以不能成立的原因之一,是尾透村委会不能代替刘厝自然村成为发包主体资格。 刘厝村民介绍,上世纪80年代,惠安大力发展植树种果,在县镇农业部门的支持下,由公社订购5000棵龙眼苗,下拔给刘厝村栽种,由本村村民集体栽种,部分有荒地的村民也种,几十年的精心管理并产生效益进入收获期,后来每年都有人来承包龙眼果林,龙眼最便宜每斤也在2元左右,源利公司指称两座山长期荒废,完全歪曲事实,也掩盖了他承包后破坏果木的事实,因为除果树外,两座山的所有树木皆已重新分配给各家各户,如今,90%以上的村民烧气用电,极少使用柴草烧饭,因此用不着去砍树,所有被砍毁的树木,皆是源利公司所谓承包后砍伐的。 村民介绍,源利公司所谓的承包开发,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投资开发方案且该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林木、花卉种植,林果产品销售,经营范围并没有养殖家禽鱼类。所谓的村民“听证”会,参加会议的13人,其中参与者反映,村委主任在会上只讲欲把山地果林租人经营,具体范围、年限、租金、合同初稿均没有做具体说明,参会人轻易相信签了名,有的人没有到会是代签的,大家都不知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为只是承包龙眼果园。仅该村集体龙眼树50年应产生的价值也不低于27万元人民币。 村民介绍,源利农场的第一口鱼塘,有一小部分原是“庄内坝仔”,史上为庄内村灌溉用水所筑,另外还有集体的水田及私人承包的1.8亩的水田、集体其他果园林地,源利农场的第二口水塘原是刘厝自然村集体的龙眼园,而非村民刘玉林的开荒地。 村民反映,除集体部分及果树外,两座山的所有林木皆已分配给私人承包所有,源利在私人承包的林地上栽种树木,未经承包户同意,侵犯了村民的私有权益,应该对村民的损失给于补偿,至于其称几万棵的树苗,栽种在私人承包地已属非法。另外,从树木种植行距、丛距来说,每亩能种植几棵树苗?200亩需要几棵?其数目纯属虚构。源利公司说长期荒废闲置,到处是杂草丛生,村民是从保护青山绿水原生态的角度考虑才会这样做,源利公司在箭仔山、杜碑山种植树苗,若无把分给村民的责任林毁掉,怎么能种植那么多树苗? 村民称,源利公司所反映的蓄意破坏道路,实为村民开挖水田灌溉水渠,维护集体利益不受侵害自觉参与的正义举动,因源利公司建房等行为致使原水渠堵塞,下游水田无法正常灌溉耕种。 关于源利公司农场中的房屋,村民称,源利既然是正在办理设施农用地相关手续,证明该手续之前并没有办理,而是最近才去申请的,农用地是不能随意建房的,建设之前就应该先征得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违章就是违章。 |
- 2014-03-23每亩年收租金仅27元 惠安出现村集体土地荒唐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