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进入清明祭扫期间 林地禁火勿带火种
全区已进入清明祭扫期间——
林地禁火勿带火种 提倡群众文明祭奠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员加强巡山力度。(吴志勇 摄)
核心提示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祭扫的风俗,清明节前10天和后10天为祭扫期。目前,全区已进入清明祭扫期间。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区管委会发布禁火通告:3月26日至4月15日,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火源。全区的森林防火员加大了巡山力度,各乡镇、村也扩大了防火宣传。区文明办也倡导文明祭奠,呼吁群众用绿色环保的方式拜山。同时,为保出行安全,区公安分局也对群众清明期间出行进行了温馨提醒。
□本报记者 施海燕 吴志勇 通讯员 陈世勇 陈舒洵 陈小龙
森林防火
加大巡山力度
近日,统一身着橙色服装、头戴安全头盔、手戴印有“护林员”的红色臂章,台商投资区的护林防火员扛着一支俗称“塑料拖把”的灭火工具,在张坂镇后曾村的山头进行例行巡查。上山时,护林防火员还必须带上工具包,包里有刀、锯、锹、扑火拍、五齿耙和急救包等工具。这样一旦发生火灾,他们能一路“披荆斩棘”,及时救人救火。
记者从区农林水局了解到,清明期间,各乡镇、村将加大对护林防火员巡山护林的督察力度;加大巡护密度,在重点区域和路口做到路口有人守、山头有人看。同时,各乡(镇)、村(场)将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齐扑火装备以及应急物资,做到一有火情,各乡镇扑火队能立即出动,把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
清明期间,各乡(镇)、村(场)还会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在通往山上的路口悬挂警示标语等形式,加大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宣传力度。
“3月26日—4月15日是禁火期。在此期间,群众在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 区农林水局的工作人员小陈说道,对举报违规用火的,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2739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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