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后未拿到赔偿 尸体冰冻三年费用十多万
困境 家属未拿到赔偿 尸体冰冻费达十多万元 交警部门认定,郭某辉应负事故的全责。 “后来我们了解到,郭某辉自知出大事了,连夜把自己所养的100多头猪全部卖掉跑路了。”梁长安说,直到2012年6月份,重庆人郭某辉才被抓到。 2012年9月份,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郭某辉有期徒刑四年,并需赔偿梁长春的父母经济损失24万余元。 梁长安说,直到现在,他们一分钱赔款也没拿到,弟弟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也是他们自己解决的。 “活生生的一个人说没就没,我们总得讨个说法吧。”梁长安说,因此弟弟的尸体就一直冰冻着。 几年下来,尸体冰冻费达十多万元。“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人,成家后要养家,只有弟弟没成家,一直跟父母生活。但父母是农民,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没付清这笔钱,尸体是无法火化的。”梁长安介绍,为此他们请求南安市法院协调解决。 宽慰 部门协调免掉冰冻费 尸体将火化 昨日南安市法院执行庭法官介绍,郭某辉被判刑后,一分赔款也没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们用尽措施执行,但均无郭某辉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机动车等相关财产线索,查不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逝者安息,是我们的传统。”该法官说,法院考虑到梁长春家的实际情况,协调南安市政法委启动社会法律救助机制,并会同相关部门,免去尸体在殡仪馆的一切费用,并联合南安市检察院、政法委给予梁长春父母两三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 据悉,梁长春的父母今年分别为74岁、68岁,儿子遭遇不幸,对老两口打击很大。如今儿子的尸体将火化,也让他们的心情稍微宽慰。 昨日下午4时许,梁长安到南安市殡仪馆询问弟弟火化事宜。殡仪馆找出接收遗体的登记簿,看到本子上弟弟的名字,梁长安神情更加悲伤,双手颤抖。 手续核对后,梁长安说,他要选个日子,把弟弟的尸体火化掉,让他早点入土为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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