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单独二胎”咨询电话公布 计生部门帮解答
——【热线解答】—— 针对目前咨询中相对集中的几大分类问题,受海都报邀请,鲤城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林女士:丈夫的哥哥是智障人士,她和丈夫已育有3岁的女儿,不知道丈夫算不算独生? 答:林女士的丈夫有同父同母的兄弟,不算独生子女,不符合生育两孩的条件。但其公公婆婆如果符合“单独”政策的,则可以生育第二孩,无需病残儿鉴定证明。 关于病残儿是否可以生育第二孩的情况,新政提出,如果属符合“单独”政策,无需提供鉴定证明;如不属于符合“单独”政策的范围,只要提供鉴定证明,也可以生育第二孩。 2.郭先生:我有个姐姐,还没生育就已经过世了。后来父母又抱养了一个女孩,这样我符合条件吗? 答:这种情况需出具收养证明或《收养证》,并提供其姐姐的死亡证明材料,若姐姐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还需出具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证件齐全的话,郭先生可以申请生育两孩。 3.一先生: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后来母亲去世,继母带了一个孩子,这样我还算独生吗? 答:算独生子女,只要材料齐全,可以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这是常见的重组家庭问题。按规定,夫妻两人合计起来最多只能有两个孩子。如果继母还有一个小孩的话,即使不在身边,那她的小孩就不算独生。 4.林女士:父母在我四五岁时就离异了,当时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如果他们离异后重组再生小孩,那我还算独生子女吗?享受待遇吗? 答:不算独生子女。只要你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就不算独生子女,不能享受待遇。 5.王女士:我是单独的,但独生子女证已丢失,可以补办吗?还能享受政策吗? 答:独生子女证丢失后不能补办,但不影响享受政策。 可以到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就可以。 6.罗先生:我有一个哥哥过继给我叔叔,这样我算独生子女吗? 答:这种现象在民间不少见,也属于抱养的范畴,只是这种抱养属于民间私下抱养,他和哥哥是同父同母的兄弟,不算独生子女。 新规明确提出,无论是何种抱养形式,都要提供如下证明才可以办理再生育服务证: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明,都不能视为独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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