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故居成废墟 慰问对联贴残门
画圈的地方就是出现争议的房屋
一处革命烈士故居,因年久失修,墙体倒塌,成为危房;8年前,其后人向当地政府提出翻建修复请求,后因产权纠纷,翻建申请被迫中止,破旧的烈士故居一直搁置至今;此后,每年有关部门前来慰问时,鲜红的对联只能贴在废墟之上……
这是发生在永春蓬壶镇林多奉烈士故居的真实故事。近日,林多奉养子、年逾七旬的林泉水来电,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作为,尽快修复烈士故居,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外开放,缅怀忠烈。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林福龙 文/图
8年过去了,烈士故居未能重建,慰问对联只能贴在残门上。
现状
烈士故居
断垣残壁
林多奉,永春西昌村人,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曾任中共安溪中心县委委员兼永春特区书记。1935年,因叛徒告密,他不幸被捕,同年英勇就义,年仅24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在距镇区约3公里处,西昌村村道旁,一处门牌为352号的屋落里找到了烈士故居。土木结构的房屋已然坍塌,只剩下一扇大门兀自立着;大门里头一片断垣残壁,杂草丛生;因此地属革命烈士老宅,逢年过节,相关部门都会前来慰问,一对崭新的红火对联,贴在大门门框上,形成鲜明对比。林泉水说,故居之前建筑包括四间房屋,占地约100平方米,系林妻潘参承祖业于1932年修建的。“当时,养父和养母就是在这里结婚的。”
缘由
产权异议
翻建搁浅
林泉水说,他从小就居住在老房子里,“从10岁开始,到前几年搬出来,整整住了52年”。作为烈士故居,政府曾于1962年和1976年,先后两次拨款,对这座老房子进行修缮保护。但其后30年间,故居失修,墙体老化,屋梁腐烂,成为一处危房。
“2006年年初,我们书面申请,请求政府拨款翻修。”林泉水说,为了翻建,他们搬出故居,到村部暂住,“没想到,这一住就是8年。”当时的翻建申请经西昌村委会、蓬壶镇民政办,以及永春县民政局查证属实,已经进入用地申请阶段,“而且已叫人拆除老宅部分房屋”。
之后发生的事情,让他始料不及——当地村民林某聪、林某昌等四人对故居中的两间房屋产权存有异议,也就是说,一处房产竟然存在两个产权证。从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让烈士故居翻建事宜被迫中止。
邻居
协议换房
对方反悔
林某昌与林泉水系同宗分支宗亲,据林某昌提供的一份1952年土地证复印件显示,烈士故居中两间房屋,属于他们家,他们家祖上曾与林泉水家就近置换过房屋,这样四房连成一片,方便生活起居,“当时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立字画押”。
林某昌称,2006年林泉水提出旧房翻建时,曾与他签过一张合约,“上面写得很明确,只要再换回原来的房屋,就可以了,这份合约一式两样,双方都签了字”。但是随着故居翻建手续的办理,林泉水却中途反悔,“不换房了,还想按四间房产来翻修,哪有这种道理?”当林泉水拆除烈士故居老房时,林某昌也将其中两间房屋铺上水泥瓦,阻止林泉水的翻建行为。
对2006年的这份协议,林泉水称,当时他重病在身正在治疗中,根本不清楚这个事情。
部门
协调无果
筹钱建房
“这件事情确实发生了,而且涉及革命烈士,我们也曾多次出面协调,但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协议。”蓬壶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林多奉故居的翻建,到了用地申请阶段,就因产权问题理不清,中途停了下来,迄今尚未得到用地许可。”
对于林泉水所说“8年一直暂住村部”之事,该负责人称,2010年,镇里动用低保户用地指标,就近划了块地给林泉水盖房子,而且还由政府出面协调,筹措了数万元给林泉水,“林泉水和另外一户低保户共建一块地,房子早就盖完了,对方已经搬进去住了好几年,林泉水却迟迟不肯装修入住”。
林泉水说,他确实拿到了5.3万元补贴,但并非镇政府争取而来的,“这是作为烈士家属应当享受的优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