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锦绣新华都建房遇“钉子户” 业主不满延期交房
东南网5月6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实习生 李琦)交房日期已过5个月,而房子竟然还未开建,已交付的房款会否“付之东流”呢?近日,安溪县湖头镇的李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碰到“钉子户”,致使其中两幢楼房过了交房日期仍迟迟未动工。 交房日期已过5个月 房子仍未开建 2012年9月15日,李先生以每平方米3800元的价格,在湖头镇锦绣新华都二期购买了一套总价值35万的房子,打算用来结婚住。在支付了5万元的首付费用后,李先生还需交付3年的按揭款。如今,已经交付了一年半的按揭,原定于2013年12月份交付的房子至今却仍未开建。 疑惑而又气愤的李先生致电锦绣新华都售楼部,经过询问李先生了解到,其所购买的楼房地块在开发过程中遇到“钉子户”,因此未能按时开建,销售方告诉李先生,开发商将按照购房合同里的相关条例对业主进行延迟交房的赔偿。 “可是按照合同,我们的赔偿简直太低了,还比不上银行的利率。想退房退款,可是却被告知退房退款还要交当中产生的费用。”李先生告诉记者,遭遇类似情况的还有几十户业主,他们大多都已经交了一半以上的钱,眼看房子还没有“踪影”,最担心的便是开发商携款“跑路”。 记者从另一还未交房的业主陈先生处了解到,他也曾多次致电售楼方,得到的回应都是按照合同来。4月30日,锦绣新华都二期多户业主聚集一起向开发商“讨说法”。 遭遇钉子户 将按合同进行相应赔偿 房子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能建成呢?而延迟交房给业主的赔偿到底有多少,令业主们难以接受呢?据锦绣新华都销售部钟经理介绍,锦绣新华都楼盘分为三期建设,每期6幢楼,目前总共建成了9幢。二期的6幢楼共有207套房,目前还有六七十套房未售出。而开发商在属于二期的第10、11幢楼的建设过程中遇到“钉子户”,因未能协商好,致使这两幢楼的32户业主交房受到了影响。 “我们一切按照合同来,延迟交房就按照合同上的进行赔偿。”据钟经理介绍,在前期签订的合同中,延误在180天以内的,交房时售楼方将按照每天已付款的万分之零点五按照延误天数进行赔偿;超过180天的,则按照每天万分之一赔偿。目前,由于超过交房日期未超过180天,因此仍按照万分之零点五进行赔偿。此外,按照合同,业主需在延期交房180天以上才能退房。 钟经理告诉记者,建设用地遭遇这样的事情,开发商建不了楼,交不出房子给业主,还需赔偿一部分违约金,对此也非常着急。 钉子户已被拆迁 楼盘将于近期动工 建房过程中遭遇钉子户究竟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相关部门的责任呢?为何土地问题还未解决,房子就已经“开卖”了呢?根据2012年7月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必须以“净地”形式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而记者从湖头镇党委书记林志煌处了解到,锦绣新华都地块大致已于2010年挂牌出让,由于当时的法规没有要求净地出让,因此现状出让了土地,才出现了后期的“钉子户”事件。记者又从安溪县住建局房管处获悉,因整个锦绣新华都项目资金投入已经超过25%,根据规定,是允许预售的。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阻碍楼房建设的“钉子户”已于4月30日成功拆迁。钟经理告诉记者,剩下的楼盘将于近期动工,按照一般的盖楼速度,除去打地基等细节,每月可以盖两到三层。对于延期交房,钟经理表示开发商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