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2.4”变“2.0” 惠安一起购车起纠纷获调解

qz.fjsen.com 2014-05-08 12:2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2.4”变“2.0” 购车起纠纷获调解

早报讯(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陈德江)原本想买的是2.4排量的车子,可是开了几天之后才发现竟然是2.0排量的,购车的庄某和卖车的魏某产生纠纷,闹到派出所,后经民警调解,一方还钱,一方退车。

5月6日,惠安县螺城镇人庄某来到山霞派出所,他给民警送来一面绣有“警民一家,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对民警帮其解决购车纠纷表示感谢。

原来,4月14日,庄某经协商以8万的价格向魏某买了一辆二手的丰田凯美瑞小车,双方当天签了《购买协议书》,庄某预先向魏某支付了押金2万元,剩余的6万元庄某再分期付款给对方。之后,庄某就将购买的小车开回去了。

几天之后,庄某突然发现其所购买的这部轿车排量只有2.0,并不是其之前所要求的2.4排量,庄某感觉被骗了,便找魏某理论要求对方给予换车。而魏某指出庄某在购买时并未说明是要求2.4排量的,且双方所签订的那份《购买协议书》里也并未明确说明车辆的具体排量大小等信息,拒绝给庄某换车。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最后,庄某以魏某诈骗报了警,希望通过此手段得到解决。山霞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了解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后,民警意识到这并不是一起诈骗案件,而只是一起因购车引发的纠纷,双方是在沟通上存在误解。本着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原则,民警耐心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经对双方连续几天的调解工作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魏某将当时庄某预付的2万押金退还给庄某,而庄某也将车退换给了魏某。 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了。

警方提醒群众,在购买大宗财物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要把财物具体型号信息等写明清楚,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争端。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