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男子索要分手损失费 竟抢走女友手机
索要分手损失费 竟抢走女友手机 □早报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 陈维维 王婷婷 “约会的花销都是我出的钱,而且我刚给了她100元‘五一’过节费,手机就当做补偿。”前日下午3时许,在晋江金井镇区,男子祁某以此理由抢走女朋友周某手机。交往中,周某觉得对方啰嗦、吝啬,是极品男,提出分手。 “警察,我的手机被男友抢走了,怎么要都要不回来。”前日下午,30岁的江西女子周某向晋江金井派出所报警。随后民警联系她的男友、河南人祁某。直到民警表明身份,祁某才匆匆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原来,周某和祁某是同事,去年年底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逛个街他就唠叨这个不能买,那个不需要;吃个饭又啰嗦点太多吃不了,太贵的菜品也不要点。”随着交往的深入,周某觉得这个男朋友很啰嗦、很吝啬,心生分手念头。前日,两人又因约会开销争吵起来。“约会这么多次,购物吃饭都是我付钱,要分手就当这把手机是补偿。”周某提出分手后,祁某竟一把抢走她的手机。 在民警协调过程中,祁某有些愤愤不平:“我们约会的花销都是我出的钱,而且我刚给她100元‘五一’过节费,她就说要分手。”民警听完哭笑不得,耐心教育祁某,交往本身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抢手机抵损失很幼稚。 最后周某将100元还给祁某,拿回自己的手机,两人最终和平分手。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