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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骗局”诓走35万元 5名团伙成员获刑

qz.fjsen.com 2014-05-16 15:2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黄晓瑜)29岁的安溪人黄某木通过“传票骗局”骗取钱财近35万元。昨日,记者从南安市法院获悉,黄某木及其他4名同伙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去年3月20日,黄某木来到南安眉山乡找其妻舅叶某国,称准备在他家实施虚假信息诈骗。叶某国不敢答应,但告诉黄某木,他们村山上有一个废弃的窑洞。在叶某国的带领下,他们到山上踩点。黄某木觉得在窑洞里实施诈骗很安全,就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当年4月20日左右,他带上雇佣的王某华、叶某霞、黄某玲三人来到那个窑洞,开始实施诈骗。

据黄某木供述,他通过互联网站、拨打网络语音诈骗电话给不特定区域的手机用户,内容是“你有一张法院传票没有接收,应诉时间至今天下午5点,逾期未接受将强制冻结你所有财产,电话××××××××”。他们分工明确,王某华、叶某霞、黄某玲三人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接听电话,自己则冒充银联中心工作人员或者公安局工作人员骗对方到银行转账。他还给了叶某国一个哨子,以每天100元的报酬让他边放牛边替他们把风。

去年7月22日,黄某木等5人在叶某国家中被民警抓获。在废弃的窑洞内,民警查获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3部、手机卡11张、U盘1个、记录本2本、银行卡2张。而在公安机关收缴的笔记本里,还记录着21个银行账号,那是用来让受害者转账汇款的。据黄某木交代,他还雇佣他人帮他取诈骗款,而后汇入指定的账号,酬劳是所取金额的10%。

据查,黄某木等人在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21日间,共拨打诈骗电话34万余个,被叫方接听共计15万余个;当年5月14日到7月21日,黄某木等人累计诈骗金额99401.98元。

南安市法院同时查明黄某木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15日间,以此等诈骗方式累计骗取钱财25万余元。

南安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木上述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华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叶某国、叶某霞、黄某玲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办法官告诉记者,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通知时,只会告知涉及的案件、何时何地开庭等具体事项,不会涉及银行卡账号等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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