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申报、属地放行 逾400家泉企可家门口报关
“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扩大到A类企业 逾400家泉企可家门口报关 本报讯 (记者 刘倩 通讯员 方丽艳)根据海关总署公告,5月1日起“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措施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经营单位为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我市适用该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由26家扩大至逾400家。 “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海关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基础上推出的一种更加便捷的通关方式,也是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适用于诚信等级较高的海关管理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直属海关审批备案后便可采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通关,此类企业不必再往返于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之间办理通关手续,其进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在节省人力、时间和成本方面的优势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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