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嘱咐妻子不再缠脚
◎信笺原文:“今者,愚期与卿相商一事。最利便乎卿,何也?放足是也!放足之益实有数层。行路免艰难也,出外舟车免畏怯也,操作得自由也。有此三利而无一害,卿何盼而不为?”(1909年)
“至汝放足一事,切当实心而行,万勿将鞋收貯,不肯放足。”(1913年)
“而汝放足一事,至今全无言及,放后行走如何?”(1914年)
“径启者,尔之放足,切当实行,万勿再为欺瞒,致愚愤怒,而尔往岷若决,当早做大字寄回卿,如何?示下。”(1915年)
白话释义:封建时代女人多缠足,黄开物从1909年开始劝慰妻子放足,并细数三种好处。鼓励妇女放足,在当时是比较新潮的观念。走路、乘车坐船便利,而且不会像裹脚一样不自由。
从黄开物多年来几次三番来信可以看出,妻子对放足一事置若罔闻。这让黄开物有点苦恼,甚至感到被欺骗而愤怒。黄开物嘱咐妻子,如果决定到马尼拉团聚,就会帮她制作“大字”,就是当时的护照。对妻子不愿放足感到无奈,但是黄开物言语中对妻子依然尊重,以平等甚至是祈求的语气嘱咐她“示下”。
延伸解读:居住在鲤城常泰街道的福建省民俗学会会员傅孙义说,中国女性缠足的历史至少几千年,直到1911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以后,解放妇女、禁止缠足陋习。这种新思想到闽南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愿意放足,习惯旧做法的女性依然存在,主要还是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大约在上世纪30年代,泉州新门外一带的女性亲戚、邻居大约分成三类:有坚持缠足的,也有放足的,还有让脚自然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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