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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有房产抵押安全不? 未办理抵押登记没啥用

qz.fjsen.com 2014-05-21 11:08:2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借款有房产抵押 这样安全不

律师:未办理抵押登记,所谓的抵押没啥用

杨女士是胡女士的姐妹伴,前段时间,胡女士找杨女士借了15万元,并将一套房产作为抵押。

杨女士发来胡女士给她的借条给律师看。借条上约定,胡女士找杨女士借款15万元,并以自有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万一一年后胡女士未还清借款,杨女士可依据借条之约,要求胡女士把房子过户给她。

杨女士说,她有了胡女士的房产抵押,很快就把15万元借款给她了。胡女士也把房产证交给她保管。

“我们当时并没到房管部门办理什么抵押登记手续,这处房子如今也是胡女士在用。”杨女士向律师咨询,“以后胡女士若不还款,我是否可行使对她现居住房屋的抵押权?”

张传江律师: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除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未与胡女士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届时她不还款,你无法行使该抵押权。

有一些抵押权人认为,持有抵押人的房产证,就万事大吉,认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事实上抵押人可以将房产证挂失后补办,然后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即使该房屋未转让给他人,但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即没有优先受偿权,所谓的“抵押”并未起到真正作用。因此,用房产证、土地证、车辆登记证等做抵押的同时,出借人应与抵押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能真正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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