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房产抵押安全不? 未办理抵押登记没啥用
借款有房产抵押 这样安全不 律师:未办理抵押登记,所谓的抵押没啥用 杨女士是胡女士的姐妹伴,前段时间,胡女士找杨女士借了15万元,并将一套房产作为抵押。 杨女士发来胡女士给她的借条给律师看。借条上约定,胡女士找杨女士借款15万元,并以自有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万一一年后胡女士未还清借款,杨女士可依据借条之约,要求胡女士把房子过户给她。 杨女士说,她有了胡女士的房产抵押,很快就把15万元借款给她了。胡女士也把房产证交给她保管。 “我们当时并没到房管部门办理什么抵押登记手续,这处房子如今也是胡女士在用。”杨女士向律师咨询,“以后胡女士若不还款,我是否可行使对她现居住房屋的抵押权?” 张传江律师: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除要求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未与胡女士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届时她不还款,你无法行使该抵押权。 有一些抵押权人认为,持有抵押人的房产证,就万事大吉,认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事实上抵押人可以将房产证挂失后补办,然后将房屋过户给他人,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即使该房屋未转让给他人,但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即没有优先受偿权,所谓的“抵押”并未起到真正作用。因此,用房产证、土地证、车辆登记证等做抵押的同时,出借人应与抵押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方能真正享有抵押权。 |
相关新闻
- 2014-04-10泉州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暂行规定 借款较大须登记
- 2014-01-18夫向妻借钱离婚被判还 《婚姻法》支持借款协议
- 2013-11-25男子获乡亲借款还债 东山再起后赠14栋别墅(图)
- 2013-11-03朋友借钱不还无借条 债主凭短信打赢借款官司
- 2013-10-1880后富翁夫妻相偎自杀 负债千万身上只剩70元(图)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