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隧道行车违法行为整治 小心九项易犯行为
相关报道>>> 9种隧道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 违反禁行标志、逆向行驶、隧道内随意超车均扣3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 非机动车隧道少有电动车经过,机动车隧道内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这是市区大坪山隧道内常见的情景。为防范和遏制隧道内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警方昨日开展整治隧道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早报记者 郑瑞卿 严查隧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要从坪山路、丰泽街拐进非机动车隧道,必须走人行天桥,再进隧道,但是不少市民嫌麻烦,直接在大坪山隧道两侧入口闯入机动车隧道。 记者昨天在大坪山机动车隧道内看到,不少电动车在滚滚车流中行驶,非常危险,也容易造成隧道拥堵。昨日下午就有多部电动车因闯入机动车隧道被民警拦下,有些骑电动车的市民看到警方在前面执法,竟冒险在隧道内掉头逆向行驶。 民警告诉记者,警方将根据市区各条隧道常见的9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具体如下:车辆未在专用车道行驶(警告或罚20元)、违反禁行标志(记3分,警告或罚150元)、逆向行驶(记3分,警告或罚200元)、车辆进入隧道未开启灯光(一般罚款100元,扣1分。但因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隧道内违法变更车道(警告或罚100元)、没有保持安全车距(警告或罚100元)、超速行驶(普通道路,超速20%以下记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隧道内随意超车(扣3分,并罚款150元或者警告)、随意停车(警告或罚100元)。 隧道内发生小事故应快速处理 大坪山隧道口两侧经常出现小事故引发大拥堵的情况。丰泽交巡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轻微车辆损伤的事故,警方将及时引导车辆快速处理,事故车辆不能移动的,将尽快安排交通施救车辆施救,保障畅通;对隧道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时不能处置的,将安排警力在隧道周边引导车辆分流通行,保障安全。 民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若在隧道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开至隧道口,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或报保险、报警作进一步处理。当事人应及时撤离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或造成二次事故。事故车辆损毁不能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隧道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并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人员撤至安全地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还将严格审批危化品运输车的通行路线,严厉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在各公路隧道通行。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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