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和颐”店内“七天” 客人遭“强制退房”
老板称为自创品牌 已放弃“七天”招牌 鲤城区鲤中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赶往酒店。在酒店外,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户外招牌为“泉州和颐连锁酒店”,但店内的确使用了“七天”酒店的标志。 当执法人员要求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七天酒店授权的有效文件时,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立即勒令酒店整改。之后,酒店负责人到鲤中工商所提供了一份酒店股东陈先生与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协议上写明,“七天”酒店允许陈先生使用该品牌,协议期限至2020年11月29日。 酒店负责人表示,酒店有意打造自己的“和颐”品牌,已自行退出与“七天”酒店的协议,现有标志也将全部更换为“和颐”,但因广告制作进度慢,店堂宣传栏、名片和工作服等还来不及更换,将及时更换。 对于服务员擅自取出客人行李的行为,酒店表示将向王先生道歉,并退还半天房费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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