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微信集赞送礼提前结束 石狮一商家违约挨罚

qz.fjsen.com 2014-06-03 11:02:23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集赞送礼提前结束 一商家违约挨罚

本报讯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蔡珍贵 蔡镖仔)“快来帮我点个赞……”,如今集赞送礼风靡微信朋友圈,成本低、人气旺、传播快,成为商家推广促销的新手段,然而,不少市民却在集够赞向商家兑换礼品时,遭遇商家设置的种种门槛。近日,石狮一企业就因不履行兑换承诺而被工商处罚。

不久前,石狮市工商局检查大队接到消费者投诉,称石狮市某传播公司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展集赞营销推广活动,称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集满50个赞,就可兑换某乐园体验票一张,换票时间是5月4日至5月30日。然而,由于集赞人数太多,该公司基于运营成本考虑,以集赞活动细则中的“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为由,在兑换门票2天后即变卦,单方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停止集赞兑票活动,未按广告约定时间予以兑票。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商家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经营者在微信平台发布的集“赞”活动属“要约”行为,消费者按要求完成集“赞”属“承诺”,至此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消费者认可并完成了经营者指定行为的要求,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否则就属于违约,不能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来逃避责任。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十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兑现对消费者的承诺,并处以罚款900元。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