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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qz.fjsen.com 2014-06-18 17:46:4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省工业设计中心可获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小微企业可以开始申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据了解,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工业设计发展等四大类项目。

其中,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类项目的申报企业须符合2013年融资性担保总额达项目申报期末净资产1.5倍(含1.5倍)以上,其中,为中小工业企业、中小贸易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额占融资性担保总额的70%以上;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等。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担保机构本申报期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再担保机构不超过200万元。同一担保机构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省级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与工信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

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类项目的机构须符合《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各设区市可各推荐3-5家优秀服务机构、2-4家创业基地。

经专家评审,符合省级示范平台条件的服务机构,将授予“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符合省级创业基地条件的服务机构,将授予“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称号。同时,择优予以专项资金扶持。

工业设计发展类项目则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

据了解,申报单位须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至所属设区市经信、财政部门,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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