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设立3.7亿元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 防范风险
泉州市筹措3.7亿元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 早报讯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苏晓晖)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泉州已经设立3.7亿元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防范和化解企业融资债务风险。 6月中旬,泉州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专门设立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用以帮扶企业解决应急资金困难,防范和化解企业融资债务风险,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市专项资金共计3.7亿元,系由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当地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依比例筹措而成。 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还贷,或处理突发情况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企业可申请应急资金。对于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将给予优先支持。申请应急资金的企业,应同时具备在当地依法纳税、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提供相关担保等条件和要求。 企业想要申请应急资金,须经所在县(市、区)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政府平台公司将相应的应急资金汇入企业在贷款银行的账户,贷款银行立即扣收还贷。贷款银行在收到款项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新申请的贷款发放至企业账户,并监控企业将借用的应急资金如数立即归还转至政府平台公司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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