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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免费 被暂扣车只交罚款

qz.fjsen.com 2014-06-26 08:05:36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省公安厅查五类突出问题 市民可监督举报

下达罚没指标。以不切实际的“每月需查纠道路交通违法目标任务”和“警务队需完成考评数”等方式变相给民警下达交通违法罚没任务指标;将交通违法罚没款与单位经费、民警奖金、福利挂钩或变相挂钩;通过耳目费、办案经费等名目将罚没回拨款分发给个人。

随意认定违法事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将实际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转换为其他不记分、罚款金额低的违法行为;虚构违法事实,随意认定交通违法行为。

违规处理异地违法。为增加当地交通罚没款收入,出台以耳目费等名义返利给社会中介人员的政策,利用中介人员吸引外地车辆到本地大量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

涉案财物管理混乱。向当事人收取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称重检测和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等费用;委托的停车场、过磅站点未按标准收费、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无经营收费许可、计量监督部门年度检验合格证明等。

车驾管业务办理不规范。在办证过程中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证;为未经检验(包括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擅自收取照相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强制推销车牌架、三角牌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考试或降低考试标准核发驾驶证、徇私舞弊、渎职失职行为等问题。

其他执法不规范行为。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未称重就处罚、未卸载就放行;违规扣留车辆;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违规参与交通执法工作;未落实“缴罚分离”,违反规定当场收取罚款等。

□新闻链接

天价停车费乱象

●去年5月,南安康龙停车场内,一辆在该车场内停放54天的事故小车,被工作人员以30元/天的收费标准(依规,小车收费标准应为5元/24小时内),开价要收1700元停车费,车主万先生三次砍价,仍被要价1000元(依规,实际应收270元),超标逾三倍。记者介入后,经过协商,康龙停车场最终同意全数退还向万先生超标收取的730元。

●去年6月,泉州丰泽区南祥停车场对一辆电动车车主陈先生收取超标10倍的停车费。陈先生去取车时,停车场提出按10元/天收费,陈先生“砍价”至5元/天,共交了600元。而根据泉州市现行行政暂扣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陈先生这种电动车,对应的收费标准应为0.5元/24小时。记者介入后,经丰泽区物价局协调,停车场最终退还陈先生500元。

●去年7月,南安石井一家无牌无证的山寨停车场,车主超载被扣车后,当日去取车,竟要被收取4800元的“入场费”和“盘货费”,本报记者介入后,经过民警协调,只交40元就取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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