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期到来——
看好孩子 远离溺水
(黄晖 绘)
核心提示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记者从我市教育部门了解到,2013年我市中小学校共发生溺水事故23起,因溺水死亡学生人数28人,占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44.4%。今年以来,我市因溺水死亡的学生已达十几人。数据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一个个因失去孩子而悲痛的家庭。
暑假到来,天气更加炎热,社会各界应如何一起防范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 许文龙
现象
学生溺亡事件
敲响安全警钟
今年4月22日,石狮市灵秀镇古宅村,一名来自陕西的6岁小男孩被发现在池塘溺亡;4月27日,晋江陈埭三名小学生结伴江边捡螃蟹,其中两男孩不幸溺亡;6月7日,南安官桥镇,来自贵州12岁的小民(化名)和10岁的弟弟小涛(化名)在一处空旷的水渠游泳时,不幸双双溺亡……
原因
家长监管不到位
孩子危险水域戏水
据市教育局分析,学生溺亡事件呈现三个特点:一、主要集中在暑期、节假日和上放学期间;二、大部分发生在农村的中小学校;三、水库、池塘、石窟、海边等地都是溺水事故的多发点;四、主要群体为来泉务工人员的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学生。
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庄科长认为,家长或监护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孩子到危险水域戏水、游泳溺亡的主要原因。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近期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中,多数家长都表示自己平日里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照看孩子,或者有时认为孩子只是出去玩,并未料到会有意外发生。
其次,不少学生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安全意识淡薄,对自身游泳技术过分自信以及对意外情况考虑不足,也是造成溺亡事件的重要原因。同时,一些河海、溪湖、水库、水塘等野外水域安全防护设施未配套齐全,也间接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部门
学校多措并举
防范学生溺亡
早在今年5月4日,市教育局就下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并要求家长在信上签字承诺。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和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青少年水上安全和救生知识”进校园活动。志愿者们用大量生动的案例为学生介绍水上安全知识,教会学生如何避免溺水,掌握科学的水中自救互救知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也组织学生观看学习“青少年水上安全和救生知识”讲座视频。
针对有市民提出学校应开设游泳课的建议,庄科长表示,由于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拥有游泳池的学校并不多,游泳训练在学校成为一个难题。
家长
多花时间看孩子
传授防溺水常识
“学校安全教育做得再好,也不能完全避免意外的发生。安全教育仅靠学校是不行的,家庭安全教育也是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关键。”庄科长表示。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文保老师表示,对于4岁以下的孩子,家长应该特别加强看护,在浴缸、游泳池、水池、沟渠和其他开放性水域旁边时,要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而对于4岁以上的儿童,父母和学校应该教导孩子不要在没有大人看管的情况下靠近池塘、水库、江河溪流、水井等。同时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报道、安全宣传,用实例说教,进行安全教育。
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其中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应避免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