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安置房项目土地证办理 23个项目可单独申请
市区安置房项目土地证办理 23个项目可单独申请办理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 通讯员庄剑顺)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中心市区拆迁安置项目的土地分割证正在办理中,其中23个项目具备了单独申请办理土地证的条件。 单独申请办理 23个项目具备条件 据了解,这23个可以单独申请办理土地证的项目包括涂门街(含后城)、东街片区、温陵北拓片区、北门街、北门街普明段工程、新门街一期、新门街二期、县后街东街入口处、庄府巷片区南侧、庄府巷片区南侧(壕沟乾)、津淮街改造工程、裕达小区、南俊巷、打锡巷北侧、温陵北路东门头、城南片区整治工程、龙宫菜市场、新门街菜市场、泉山路、福瑞新村、义全街改造工程、灯星公寓ABC、湖心街。 补齐相关手续 40个项目被建议统一办理 此外,中心市区还有40个拆迁安置项目中存在用地手续不完整、超容积率建设未经处理、未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需由建设单位补齐手续后方可办理土地证。 对于这些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如个人单独办理,需要个人找建设单位借出土地总证,到办证窗口办理土地总证分割、注销等业务,再办理个人土地证,然后归还建设单位土地总证,由于建设项目涉及千家万户,因此这个过程容易造成其他安置户无法借出土地总证的困扰;其次,个人办理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相关用地、建设、竣工验收、房屋总登记及分户房屋产权登记等查档资料及土地宗地图(需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测量队测绘),个人完成上述材料的收集比较费时、费心;第三,交由建设单位统一办理,业主只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人身份证,因此,由建设单位统一报送办理更便捷、省时、省心。 综上考虑,国土部门建议40个中心市区拆迁安置项目由建设单位统一准备资料,提出申请统一办理较为简便、高效。 如个人确实要单独申请办理,需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后,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或用地权属材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房屋验收报告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意见书、关于办结安置房项目总登记的通知、泉州市房产测绘报告书(办证)或该幢楼各户测绘面积明细表、各户土地分摊情况表(提供以幢为单位、用EXCEL格式制表的电子文档、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安置户身份证明、宗地图(1户2份)等11项材料后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