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委提升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
市交通委提升服务 开通“绿色通道” 缩短审批时限 本报讯 (通讯员 朱逊红 记者 庄金泉)为做好全市2014年上半年县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市交通委行政审批窗口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密切配合,提前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后开通“绿色通道”,马上就办,高效完成半年一次的集中许可审批任务。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于今年4月初,针对申请办理相关事项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客运企业于4月30日前,对本单位今年6月30日前对相关县际(含班车和旅游包车客运)道路客运经营权进行摸底。由于摸底工作做得早、做得实,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并未发生漏报、逾期未报等影响客运企业正常运营等问题。 各县(市、区)运管所、市直属运管所根据有关条例、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客运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于5月15日前对符合重新许可条件的县际客运班线(含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完成企业经营资质、客车安全生产、运营服务、进站排班、客车经营模式及班线起讫点、停靠途径地、班线类别等情况的审核;随即,市交通委审批窗口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通过电话提前预约、现场办公等方式,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认真指导客运企业做好重新许可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市交通委行政审批窗口接到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安溪分公司、泉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要求办理县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申请后,迅速启动“绿色审批通道”。窗口一次性通过企业申请材料的初审,经复核、公示,于受理后的第6个工作日作出准予以上3家客运企业7条县际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决定,比法定时限缩短了14个工作日,比承诺的审批时限提前2个工作日,深受企业、群众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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