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竹园社区清理废弃摩托 遇到“僵尸车”可报警
交管: 遇到“僵尸车”可报警 对于长期闲置的“僵尸摩托车”问题,晋江交管一中队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封闭式小区,由物业去管理会比较好,如果是开放式小区,“僵尸摩托车”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可以报警求助。 据了解,民警在接到举报后,会首先联系车主,要求车主自行对车辆进行处理,无法联系到车主时,也会将这些车辆撤离公共停车场,并转移到集中停车场。而在转移到集中停车场后,如果还联系不上车主,交管部门就会对这些“僵尸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2013年5月1日后,机动车连续3次不年检,将被强制报废。晋江交警提醒各位车主,逾期未年检,除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外,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车主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律师: 物业和居委会 可先公告找车主 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的施律师则表示,我国的《物权法》规定,私有物品的所有权是终身的而且可以继承,物品存放在何处,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权的归属。但对于无主财产认定却没有给出一个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 施律师解释说,如果车辆常年占据公共空间或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或侵害他人利益,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前期可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尽量找到车主认领处理,如果期限内无人认领,应视为无主物,可向公安、消防、交通、城管等多个部门报告,分别进行是否属盗抢车辆、机动车废旧程度认定、车辆处理后牌照注销、认定等多个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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