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缅甸男子非法就业被拘 中介、用工企业遭罚
劳工拘留审查30日 中介罚7万企业罚15万 法律的惩罚很快到来。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一众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KYAW ZAY TUN等12名缅甸人因非法就业、非法居留被拘留审查30日,等待进一步处理、遣送回缅。 中介张某立因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7万元。 电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葛某民容留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被处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2万元。电子公司因容留非法居留外国人被合并执行罚款15万元。 直面黑中介 入境、应聘到发工资一手包办 张某立,26岁,漳州人。年纪很轻,胆子很大。 知情人士透露,张某立在闽南有过人力资源领域的工作经历,清楚相关手续的办理方法,也了解一些企业的用工需求。 他与另案处理、身份尚不明朗的林某合作,一旦落实国内具体用工厂、企业,谈好价格,他们即与外方中介取得联系,包办劳工的办证手续、机票等交通费,负责把工人送到企业。 张某立还与企业谈好工资,并由他代发给工人。实际上,企业给每位工人发2700元工资,张某立只给每人1200元—1500元不等,并提供简单的三餐,住宿由企业负责。 扣除办证手续费、交通费、餐饮费,张某立获利颇丰,工人工作越久,他的收获就越多。这也就是为什么缅甸工人要回家,中介却扣留护照,要求工人继续留下来工作的原因。 ■警方提醒 非法聘用外国人 聘1人罚1万元 “这起案件很能说明问题,企业不要非法用工,合法用工对企业来说更有利。”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许坚忍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该法七十九条还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作出了惩罚性规定。 来源:东南早报 |
- 2014-07-15非法聘用外国人 石狮三企业主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 2014-07-0610名缅甸男子来泉打工 自称证照被扣押回国遇阻
- 2013-12-26“淘金梦”幻灭 泉州遣返46名“三非”越南人
- 2013-09-123名外国男子持旅游签证非法居留晋江打“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