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人生子 老板签下百万空头支票
未兑现承诺,被幼儿告上法庭
阿昌和阿丹及他们儿子签订的抚养协议
当爱已成往事,金钱摆在面前时,双方已形同路人。富商阿昌(化名)与“小三”阿丹(化名)生子后,签下一份抚养协议,约定给她120万元的抚养费,不过他还是食言了。
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阿昌给了18万元,以了结他和阿丹的孽缘。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谢司玥 通讯员 陈奕辉 文/图
孽缘
富商与“小三”生子
阿昌今年还不到50岁,事业有成,住别墅,开好车。
生意人阿昌,经常要应酬,出入酒店是常事。3年前,他在酒店认识了在此工作的阿丹。阿丹小他20岁,年轻貌美,充满青春活力,很快俘获阿昌的心。
一来二去,阿昌把发妻阿琼(化名)抛在脑后,与阿丹有了肌肤之亲。2012年,阿丹怀上了宝宝。
去年2月底,阿丹为阿昌生下了儿子小杭(化名)。在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亲一栏上,写着阿昌的名字。
抚养
签协议愿给120万元
小杭的到来,给阿丹和阿昌带来了无穷的欢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丝担忧涌上阿丹的心头。
阿丹明白,她和阿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种地下情总会有曝光的那一天,到时谁来养育这个儿子呢?
其实,阿昌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为了给孩子的未来有所保障。阿丹坐完月子不久,阿昌写了份《支付抚养协议书》交给阿丹保管。
这份协议书中,阿昌为甲方,小杭为乙方,作为小杭监护人的阿丹为丙方。
阿昌说,之所以要有这么一份协议,就是因为考虑到小杭所需的生活成长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协议中约定,阿昌自愿支付120万元给小杭,作为他今后生活、教育、成长等方面的费用;小杭的户口登记在阿丹名下,由她抚养成人,阿昌要去探望,阿丹必须配合;若小杭今后面临一次性支付5万元以上的教育或者医疗费,他可另行向阿昌主张该款项;阿丹作为孩子的抚养人和监护人,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阿丹代为领受120万元并予以保管。
阿昌承诺在当年9月15日前支付该款项。
发妻
协议损害了她的利益
时间转眼到了9月15日,阿昌并未付120万元给阿丹。原来,他们之间的地下情已被阿琼知晓。
对丈夫的婚外情,阿琼很是生气,她也不能容忍丈夫要支付出120万元。
今年2月份,未满一周岁的小杭,作为原告,将生父阿昌告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他支付所承诺的120万元。
法院受理后,追加阿琼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虽然家庭富裕,但120万元也不是小数目。阿琼认为,阿昌有精神问题,才会签下那份匪夷所思的协议书。为此,阿昌被申请精神问题方面的鉴定。
面对鉴定人员的咨询,阿昌对答如流。他觉得是要支付抚养费,但不能约定那么多钱。
阿琼说,阿丹和阿昌的抚养费协议是他们恶意串通,损害了她的利益,应为无效。
结果
双方达成18万元调解
“双方的分歧比较大。”法官说,为了能确保小杭的权益,法院几次做调解工作。
近日,该案有了结果。经协商,阿昌同意支付18万元抚养费给小杭。调解当日,阿昌把钱汇入阿丹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