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西湖公园、东湖公园、刺桐公园上月推行文明公约,明确规定广场舞等文体活动噪音不得大于55分贝——
一纸公约 能否管住广场舞噪音
福新花园城广场的广场舞队伍不小
核心提示
一直以来,以广场舞大军为代表的文体团队因为在公共场所带来的噪音扰民而饱受诟病。据市老体协统计,目前泉州共有110多万人的广场舞“大军”,广场舞已成为市民热爱的健身运动之一。此前,市公园管理中心与市区西湖公园、东湖公园和刺桐公园的35个文体团队签订了文化活动12条文明公约。那么,一纸“公约”到底效力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本报记者 张晓明 文/图
文明公约 音量不超55分贝
由于公园的开放性,每天同时有多个团体、数百人在里面活动,如何化解广场舞“大军”扰民尴尬,协调各个活动团体,公园管理者们相继出台“文明公约”或“活动公约”。今年5月,西湖公园首推《西湖公园广场舞文明公约》,对园内广场舞的场地、时间、音量都做了限定。6月,市公园管理中心与东湖公园、刺桐公园的数十个文体团队签订12条文明公约,其中规定:噪音不得大于55分贝;若周边居民学生备考或有重大活动,管理中心将提前告知,停止举办文化活动;在园区内组织文化活动,须到公园管理中心报备、审定地点和时段;台风、汛期或公园闭园时期,暂停文化活动。
据了解,该文明公约将针对公园管理中心所属的8个公园,包括东湖公园、刺桐公园、释雅山公园、中山公园、郑成功公园、芳草园、滨海公园及桃花山公园,其他公园也将陆续推行。广场舞等文体活动都需遵守此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