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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诉离婚他想挽留 现役军人配偶想离婚需军人同意

qz.fjsen.com 2014-07-29 11:08:1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年初分居他请求判令分手

双方均说感情不好,法院快速处理

近日,军人阿耀(化名)与妻子阿敏(化名)结束了一年多的婚姻。从立案到判决,晋江法院均快速处理。

提起离婚的是阿耀。他在驻泉某部服役,去年2月16日与阿敏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他常年在部队,加上婚前无感情基础,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生活琐事让他们时常争吵,进而导致双方的家庭也矛盾重重。

今年年初,两人开始分居。3月,他起诉到晋江市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且对财产进行分割。

阿敏也同意离婚。她说,她是在别人的介绍下,与阿耀相识,婚前双方了解不多,草率结婚,婚姻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双方存在较大的性格差异,致日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争吵。

经审理,法院认为,阿耀和阿敏在相互缺乏了解下即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婚后因阿耀为现役军人,双方相处两地,共同生活时间短,也未生育子女,未能建立起真挚夫妻感情。他们均主张双方感情已破裂,无法再共同生活,阿敏亦同意离婚,可见双方已无和好可能。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对相关财产的处理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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