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年报可由联络员网络上传 应选可靠稳定员工
相关报道>>>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明起推行 □早报记者 李菁 实习生 康梦玲 通讯员 苏晓晖 明起泉州市工商部门将正式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目前已正式停止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工作。泉州企业可通过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www.fjaic.gov.cn)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年报公示制度实施后,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及年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今后,包括法院、民政、安监、邮政等部门将与省工商部门互联共通,预计将有15家行政管理部门加入合作。 12月31日前 必须完成年报申请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申请年度报告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福建红盾网,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后,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年度报告。另外,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也应在该时间段内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分应当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两种。应当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填报)、企业经营状态信息等相关信息。 申请认证前 需完成企业身份认证 企业申请年度报告之前,必须进行信息公示平台的身份认证。企业可采取联络员身份认证或CA证书身份认证。 企业完成联络员身份认证,应到其注册登记所在的工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完成联络员身份认证,备案后,次日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度报告。已办理备案的联络员,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若选择使用CA证书身份认证,应持有效的福建CA证书且在服务期内的企业,可以利用CA证书进行身份认证。若有证书遗失的,登录CA公司网站(www.fica.com.cn)或拨打CA公司服务热线(0591-968806或0595-28229986)咨询。 来源:东南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