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双性人被轮奸如何定性? 两男子被认定犯强奸罪

qz.fjsen.com 2014-08-06 08:31:03 史国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争论】

意见一:应按其生物性别,认定为男人

小刘应该被认定为男人还是女人,这起案件能否认定强奸既遂,在审理中,经历该案的法官意见出现明显分歧。

魏某、黄某以奸淫为目的,轮流奸淫小刘,但小刘的DNA检测是男性,而强奸罪保护的对象为女性性自主权,被害人必须为女性。

魏某、黄某误认为小刘为女性,且实施了轮流奸淫的行为,主观上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小刘为生物学上的男性,因此,魏某、黄某犯强奸罪,属未遂。

意见二:应按其社会性别,认定为女人

在生物学上,小刘同时也有女性的第一性征。此外,其至今未登记户籍,法律上未认定性别。小刘一直以女性身份生活,养父、男友,嫌疑人魏某、黄某都认为其是女性。其社会性别为女性。

因此,从法理上说,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终极目标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正。每个人都处于社会关系中,社会性是基础。因此应当认定魏某、黄某构成强奸罪,属既遂。

生效判决:此案构成强奸罪,属既遂

最终,南安法院采纳构成强奸罪。法院认为,小刘有明显的女性第一性征,且长期以女性生活,其社会性别为女性,性自主权依法应受刑法保护。

法院认定,魏某、黄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魏某还构成抢劫罪。魏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另外,魏某曾被判过刑,五年内再故意犯此罪,是累犯,当从重处罚。

南安法院一审判决,魏某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0元;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昨日,该判决已生效。

建议:修改法条,将妇女改为“他人”

据《成都商报》此前报道,重庆人大代表段茂兵律师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强奸罪面前,也应该男女平等。强奸罪是1979年立的法,倾向于保护妇女儿童。

在当时的人们眼中,不管是从性别差异还是从生理特征看,引发强奸的施暴者都是男性,被强奸的都是女性。

但历经30多年,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陆续发生了一些侵犯男性或双性人性权利的案件,法律规定已不适应现在的社会现状了,建议修改相关规定,将妇女改为“他人”。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