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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在晋江遭拘禁是谎言 实为花光钱后主动卖淫

qz.fjsen.com 2014-08-07 08:07:26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小湘在漳州报案时撒了谎(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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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何金海)去厦门看演唱会,结果被网友骗到晋江拘禁,还险些被强迫卖淫。13岁的湖南女生小湘(化名)报警后的这些说法,引起晋江警方的重视。

然而,晋江警方调查后却发现,小湘所谓的拘禁和脱险经历,竟然都是骗人的。实情是,她跟5个同学来晋江玩,花光钱后,在别人的介绍下主动卖淫,之后她又去了漳州,由于没钱回家,又不想卖淫,便报警求助,但“为了不连累同学”而撒谎。昨日,晋江警方通报此案,两名介绍小湘卖淫的嫌犯已被刑拘,两名嫖客也被治安处罚,小湘因未满14周岁,于4日被母亲接走,离开晋江。

【事发】 女生在漳州报警 自称被网友拘禁

晋江刑侦大队民警介绍,8月1日上午,小湘向漳州芗城巷口派出所报警求助,并讲述一段脱险经历。

小湘自称,她是贵州铜仁某中学初一学生,7月中旬,在网上认识网友张姐姐,对方邀请她去厦门看邓紫棋演唱会,而且包吃包住。不想,两人坐大巴来到晋江后,张姐姐没收她的手机,将她关在租房内,她试图逃跑却被打,“我被她们踢了一脚,搧了几巴掌”,而且还试图让她卖淫。8月1日上午8点多,她趁着她们不在,偷走60多元,坐车来到漳州。

接到漳州警方电话后,小湘母亲赶到漳州,由于小湘被骗的地方是晋江,当地民警建议她们去晋江报警。

【真相】 出门游玩花光钱 经人介绍去卖淫

小湘所述的经历,涉及非法拘禁和强迫卖淫,晋江警方非常重视,于2日派刑侦大队民警赶往漳州,将小湘母女带回晋江了解情况。

但是,晋江警方调查后,却发现多处疑点。“她对于在福建的行程,一直闪烁其词,还有很多漏洞。”民警说,根据调查,小湘在7月18日到晋江,一开始跟5名同学在晋江市区长途车站附近的宾馆住了五六天,还经常去上网,监控视频显示,“她的行动是自由的,并无受他人胁迫”。

民警多次劝说小湘和她母亲,并说明她未满14周岁,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后,小湘才说出实情,“我是为了不连累我那些同学才撒谎的”。

原来,7月18日,小湘和男友以及另外4名同学共3男3女,从贵州坐大巴到晋江,找同校学姐、在灵源某工厂的郭某玩。

玩了几天后,7月23日,6人所带的2000多元花光了,其他两女一男去厦门找其他朋友,小湘等3人没有生活费,郭某便建议她卖淫筹钱。

小湘同意后,于7月24日、25日,在郭某及其工友陈某亮、何某的介绍下,在工厂宿舍内,以200元的价格,主动向邹某龙、李某波提供性服务。

“她说自己的卖淫行为并未受强迫,也没有遭受非法拘禁。”民警说,7月29日,小湘又去漳州找老乡,8月1日因为想家,但身上没钱,又不想再去卖淫,便想去派出所报警求助,但怕“连累一起出来的同学”,便撒了谎。

【其人】 单亲家庭长大 从小就很叛逆

3日晚,根据小湘提供的线索,在灵源某工厂,民警抓获陈某亮、何某、邹某龙、李某波,郭某则在逃。

邹某龙、李某波交代,郭某跟他们说小湘已经15岁,但小湘长得比较成熟,他们一看,感觉她已经有十八九岁。民警表示,虽然小湘未满14周岁,但两人不属于明知小湘是幼女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因此不构成强奸。

4日,在对小湘进行教育后,民警让她母亲把她接回家。民警说,小湘的父母一直分居,她从小在贵州跟着外婆长大,因为她还有一对12岁的双胞胎弟弟,母亲将重心都放在弟弟上,很少关爱她,因此,她从小就很叛逆,不听管教,也不爱读书,经常去上网,“她母亲也说很无奈,说自己管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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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愕真相:卖身筹游玩费

□早报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 何金海

13岁的贵州籍女孩小湘(化名)8月1日在漳州报警称,她被网友骗至晋江遭拘禁近2个星期,还险些被强迫卖淫。昨日晋江市公安局通报称,民警调查证实,小湘撒谎并报假警。

晋江警方查明的实际情况是,小湘和男友及同学到晋江游玩花光钱,竟听在工厂打工的学姐郭某介绍干起了卖身筹游玩费的惊人举动。到了漳州,男友和郭某等又建议卖淫,小湘则拒绝再次提供性交易,独自离开却没钱回家,怕连累小伙伴们,就报警求助并撒谎。

自称:为看演唱会 遭拘禁险被迫卖淫

8月2日,晋江警方接到漳州警方转来的一条消息称,一名13岁贵州少女小湘自称放暑假前来厦门要看演唱会,结果被网友骗到晋江非法拘禁半个月,其间还险些被强迫卖淫。

晋江市公安局获悉后,刑侦大队即成立专案组,于8月2日赶到漳州,将小湘及其母亲带回晋江协助询问调查。

“对于在晋江的情况,小湘一直闪烁其词,前言后语均有漏洞。”办案民警赖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接触小湘后,发现另有隐情。

民警做其母亲思想工作,并对小湘谆谆教导。小湘渐渐坦露心扉,民警循线追查,抓获4名相关男子后,还原事情经过。

实情:经学姐介绍 女孩卖淫赚生活费

赖警官介绍,7月18日,男孩小明、小林(均为化名)和小湘等3男3女相约到晋江游玩。这6人同是贵州铜仁一所学校的初中生,小湘在读初一年级,他们是3对情侣,其中小明是小湘的男朋友。

到晋江入住旅馆,在周边游玩上网消磨时间后,6人带来的2000多元钱全部花光了,其中3人离开到厦门。没钱生活,小明、小林和小湘联系了大两届的学姐郭某投靠。17岁的郭某辍学在晋江某鞋厂打工。

为了赚取生活费,郭某介绍说可以通过和男子玩玩赚钱,小湘同意了。接下来,郭某联系两名“皮条客”工友陈某和何某。经介绍,在该厂员工宿舍内,小湘以每次200元的价格向该厂工人李某和邹某提供性服务,此外陈某也付钱嫖娼。每次交易,郭某负责收嫖资,再提供给3名同学食宿。

警方介绍,小湘主动陈述其在晋江期间并未遭受到非法拘禁,卖淫行为也未遭受强迫。

报警:不愿再卖淫 没钱回家求助撒谎

29日,小明、小林、小湘和郭某离开晋江到漳州。几人建议小湘再去出卖身体,这样省力来钱快。

“我不干了,不要成为你们的工具。”此时小湘表示抗议,但另外3人显露不满。随后,小湘想家便独自离开,但因没钱回去就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又担心说出真相会连累几个小伙伴,就撒谎编造被拘禁险些被迫卖淫的情节。

8月4日,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小湘由母亲带回严加管教。目前,陈某和何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刑拘,李某和邹某是否涉嫌犯强奸罪,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历:缺家长管教 发育成熟很是叛逆

赖警官了解到,小湘自幼和外婆生活在一起。9岁时,小湘父母亲开始长期分居,母亲更疼弟弟。因长期缺乏家长管教,在外婆的溺爱下,小湘很叛逆。刚念初一,她就交了男朋友。从外表上看,小湘女性第二性征发育良好,看起来很成熟,完全没有13岁女孩的稚嫩。

“她再不听话,就只能随她去了。”对于小湘,母亲也显得很无奈。

心理督导师曹建军认为,因父母分居,小湘的心理成长会缺乏安全感,形成自卑心理,这容易导致行为退缩或者反向表达形成强势行为。而母亲疼爱弟弟,小湘会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对自己看得比较轻,直接结果是转化为对朋友在意,依靠信任同学。当同学建议卖淫赚钱时,小湘轻视自己、信任同学的心理占据主动,如果自身对性比较不在乎,就会顺从提议。

对于以后的教育,曹建军建议,孩子都会犯错,家长应多包容其错误行为,鼓励其正确选择。灌输“只有珍惜自己,别人才能珍惜你”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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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演苦肉戏 骗倒4省10余派出所

去年10月25日,自称李梦婷的16岁江苏籍少女小花(化名),向泉州惠安辋川边防派出所求助,称与父亲走散。民警介入发现,其提供的姓名及家庭情况无从查实,随后更在少女的QQ空间看到,有多名省内外各地派出所民警和协勤,留言指责“李梦婷”是骗子。

警方进一步查证证实,小花专门忽悠警察。她出生后被遗弃,养父抚养其15年。2011年养父去世后,小花想不干事就来钱。此后2年,小花流浪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等多省,通过编造“父母早亡”、“遭继母虐待”等悲惨家世或见网友被骗等故事,报警求助,以一咬嘴唇就能哭的本领,忽悠各地派出所民警解囊相助,脱身离去吃喝玩乐。

“浙江警察最大方,给钱就是七八百;福建警察少一些,那也有四五百;广东警察最小气,报警就送救助站。”小花总结出忽悠心得,她自称仅在江苏就忽悠了180多个派出所,不过民警从可查实的情况来看,被忽悠过的派出所只有十几个。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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