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涉嫌拐卖儿童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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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许钹钹 林书修 黄耿煌
将自己的小孩卖给工友,拿着12.8万元卖儿款,夫妻两人买车、买空调、买金项链、外出旅游……昨日,南安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日前破获的一起涉嫌拐卖儿童案。即使是亲生父亲,嫌疑人黄某仍需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黄某被执行逮捕。
网恋同居 生下儿子“送”工友
黄某是南安洪梅镇六都村人,2013年初,他在网上认识了贵州籍女子小丽(化名)。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小丽更是千里迢迢,从河南来到南安,和黄某生活在一起。今年5月份,小丽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还欠着人家钱,不然把孩子给人养吧?”孩子还不到两个月,黄某就对小丽说。小丽动摇了。黄某兄弟两家人和老母亲一起挤在一幢单层石头房里,家庭经济条件的确不是很好。小丽来到南安后,也没有外出工作,小家庭的生活费主要靠黄某平时打小工赚取。生活所需,他们已经欠下三四万元外债。而且,黄某和前妻育有一个儿子,今年已经7岁,一直由奶奶照顾着。
在黄某的劝说下,小丽终于点头答应,让他把出生50多天的儿子送给工友傅某养。但小丽很快发现,此“送”非彼送。
光天化日 男子带两妇女“抱”走孩子
傅某是黄某的工友,家里经济条件比黄某好一些。傅某和妻子育有一个女儿,今年已经12岁,生来就有残疾,至今没有办法正常生活。为此,傅某很希望能有一个儿子。
知道黄某又生了一个儿子后,傅某尝试着向他提起,能不能把儿子送给自己收养。没有想到,黄某一口就应了下来,不过提出需要12.8万元的收养费。傅某也满口应承了下来。
7月5日,傅某兴冲冲赶到黄某家看孩子,一见不到两个月的孩子生得白白胖胖的,又活泼可爱,很是满意。第二天中午,傅某开车载着妻子和母亲赶到黄某家中,将12.8万元现金交给黄某后,“抱”走了孩子。
一个月不到 12.8万元几乎挥霍一空
拿到12.8万元卖儿款后,黄某的生活一下阔绰了起来。7月9日,他花了3.5万元给自己买了一辆二手小轿车,又花了2500多元给小丽买了一条金项链。之后,黄某又买了一台新空调,安装在家里。
此时,小丽也知道了真相,她没有闹。但面对母子分离,小丽还是因想儿子而显得闷闷不乐。为了让小丽散散心,黄某带着她到莆田湄洲湾玩了一天。
小丽的心情渐渐平复了,黄某便带着她回到贵州老家。这次,他要向小丽的家人提亲,希望能正式娶小丽进门。不过,他给的2万元聘金,竟也是卖儿款。
到7月28日黄某落网时,短短一个月不到,12.8万元已被他挥霍得只剩下不到2.5万元。
有人举报 亲父卖儿也落网
就在黄某将生活过得潇潇洒洒时,一场调查已经展开。
最先接到报警的是洪梅派出所。7月中旬,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电话详细描述了光天化日之下,黄家小儿被卖的经过。民警随即介入调查,发现黄某不久前出生的儿子确实不见了踪影,案件随即移交给南安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中队民警调查发现,7月5日,黄某频频和傅某联系,7月6日,即有人目睹一名男子开着车带着两名妇女到黄某家接走孩子。民警将调查重点放在傅某身上。
7月22日,民警终于找到傅某。傅某坦承,自己的确花了12.8万元从黄某手中买下了一名男婴。当天,男婴被解救,被送往当地福利院。而当时,黄某和小丽还在贵州。民警通过各种渠道做黄某的思想工作,7月28日,黄某终于到中队自首。
之后,黄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昨日,黄某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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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万卖了亲儿筹备婚礼
他为了安慰同居女友,送项链、带她旅游,昨被南安警方逮捕
被亲生父亲卖掉的男婴,还不到2个月大
东南网8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实习生 代国辉 通讯员 陈国兴 王文明 文/图)南安洪梅,31岁的男子黄某瞒着女友,以12.8万元的价格,亲手卖掉襁褓中的儿子。事后,他将这笔钱挥霍于买车、旅游、下聘,为自己采办婚礼,20天就花掉10万元。昨日,经南安市检察院批准,黄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执行逮捕。
未婚 先后与两个女人各生一子
31岁的黄某,是南安洪梅六都村人,通过网络,他结识了30岁的贵州女子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同居在了一起。
一个多月前,王某为黄某诞下一名男婴,两人准备谈婚论嫁。但是,黄某心中却暗自为这个新生儿子发愁。原来,黄某虽然未婚,却已有一个7岁的儿子,这个儿子是他此前与一名女子生的,女子后来悄悄离开了他们父子。觉得大儿子已经7岁了,黄某认为没有必要再添一个小的。
黄某是从事建材运输的,他做运输的朋友——南安美林街道的傅某,刚好因为缺孩子另有一番痛楚。傅某与妻子有一个女儿,却生来就有残疾,担心是遗传问题,夫妻俩始终不敢再生,傅某一直想抱养一个小孩。
听说傅某的愿望,黄某一拍大腿,恰好自己多了一个儿子,一口价12.8万元,可以直接抱走!
傅某的家境一般,但听说有这么一个机会,立马带着老婆和母亲到黄某的家中看孩子,看后十分满意。待傅某东拼西凑,凑齐这笔钱,7月6日上午,双方在傅某家中完成了这笔交易。
瞒着孩子的生母 事后买金项链安慰
7月10日,福建警方接到报警,称洪梅镇黄某卖掉亲生儿子,获利10多万。南安刑侦大队和洪梅派出所开始调查,7月22日,警方对傅某进行了传唤,傅某承认花了12.8万元买下男婴。经民警解救,男婴被暂时安置在民政部门。而此时,黄某已跟随王某返回贵州。
7月28日,黄某返回南安,他向警方承认,孩子确实是自己亲手卖掉的。
黄某说,他听说傅某要买孩子,就开始做女友王某的思想工作。他坚持说自己家里太穷,孩子没办法很好地抚养,可以将孩子送出去,但始终没有对女友提及收钱的事。事后,等王某得知他卖了儿子,木已成舟。
黄某坦白,卖儿子得来的钱,他买了一部二手车,买了空调,还给王某买了一条金项链,特意带她去莆田湄洲岛旅游,充当安慰。之后,他带着王某回贵州提亲,给了2万元的彩礼钱。如今他返回南安,这笔卖儿款仅剩下2.48万元。
昨日,经南安市检察院批准,南安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黄某执行逮捕。警方介绍,亲生父母非生活所迫、以贩卖获利为目的将孩子售出,可以依法以拐卖儿童罪追究责任。市民如果想要领养孩子,应该通过正规渠道、手续去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