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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4辆小车偷近千只禽畜 收赃的与盗贼一同获刑

qz.fjsen.com 2014-08-09 09:45:3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谢司玥 通讯员 彭忠华

驾车进村,不为旅游观光,却为农户圈养的禽畜。来自重庆的梁某、向某等人先后租4辆小轿车,16个晚上,在惠安、洛江一带偷了60多户村民近千只禽畜。

张网以待 抓偷近千只禽畜的贼

去年12月24日凌晨,寒风凛冽。洛江区万虹公路上,民警已埋伏多时。

“来了!”深夜,民警看到一辆现代牌小轿车打着车灯,向洛江区城区方向驶来。事不宜迟,民警上前设卡,将该车拦截控制住。

民警将车上的驾驶员向某和梁某控制住,打开车一看,车的后座上和后备厢内,有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合计25只。

“偷来的!”人赃并获,向某和梁某只好承认。当晚,他们到洛江区双阳街道新阳村,盗走4户村民的家禽家畜,准备连夜去销赃,不料路上被民警抓获。

其实,洛江警方已侦查多时。从去年9月份开始,洛江区及惠安县数十户村民被盗了近千只家禽家畜,警方苦苦追踪,终于发现盗贼蛛丝马迹,并在梁某和向某再次实施盗窃时,守在路边张网以待。

据警方统计,梁某和向某等人16个晚上,共偷了60多户村民,有的村民甚至被偷了两次,除了鸡鸭鹅等家禽,他们还向羊、兔等下手。

租4辆车 一人偷一人接送

警方顺藤摸瓜,又抓了收赃的南安人李某。

据调查,梁某和向某均是重庆市人。其中梁某因盗窃罪于2011年在江西,被判3年两个月,去年2月21日刑满释放。从监狱出来后,梁某不务正业,来到泉州,与向某干起了贼生意。

在盗窃过程中,他们有明确的分工。梁某等人负责盗窃,向某负责开车。他们用向某的驾驶证,分3次向租赁公司租借了4辆小轿车用来运输赃物。

“我们出来偷禽畜大多选择在晚上10点半左右出门,到现场是0点过。偷好后,差不多凌晨2点多,就马上开车载去卖掉,3点多到达销赃的地点。”梁某供述。

向某说,他并不清楚具体偷窃的家禽与家畜数量,只负责将梁某等人送到村口后,他就回到镇里上网、吃夜宵,等梁某回电话说“偷好”了,他再开车载偷来的家禽家畜,和梁某一同去李某处销赃。

赚5000元 拿出4.5万元赔偿

“我收购别人盗窃得来的鸡鸭羊等禽畜。收购价鸡30元一只,鸭40元一只,鹅一般是60元到70元,羊一斤15元。”李某称。

李某是家禽批发商,在收购了这些被盗鸡鸭后,掺到自己养的家禽中,然后卖给其他小的批发商,还有一些酒店。

“我卖出的价格跟市场价差不多,共获利5000元左右。”据悉,梁某等人偷后连夜赶到李某处,有时直接把赃物放下,等白天再来拿钱。

案发后,李某自愿拿出4.5万元退给了家禽被盗的村民。

近日,洛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此案,梁某、向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各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因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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