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液化气瓶大都已锈迹斑斑,十分老旧。
昨天下午,泉州市燃气管理站联合鲤城区住建局、金龙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依法取缔金龙片区的三处“黑气点”,当场查扣过期液化气瓶41只。
□早报记者 林福龙 实习生 陈宝真 文/图
民宅暗藏“黑气”
铁皮屋堆放气瓶
一处看似平常的民宅,里面却大有文章:院内铁皮屋下,堆放着过期报废钢瓶,屋主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私自销售液化气。昨日下午4点左右,执法人员检查了这个位于金龙街道古店社区一处门牌107号的民宅,发现了大量液化气瓶,同时还找到一条导气用的管子。
“上次被你们查过,我们就没有做了,这些都是自己要用的。”当执法人员要将屋内钢瓶往外移时,一名中年妇女突然从屋里走出来,口口声声辩解道。“这么多怎么可能是自己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扣10只钢瓶(大的6只、小的4只)。见骗不过执法人员,屋主就转变了策略,声称这些液化气瓶都是没有过期的,是安全的。
“就算是没有过期的,也不能无证私售。”执法人员很快就看出了屋主的意图,他们大多把50多公斤的气体分别用导气管导到15公斤左右的小瓶里装,小瓶装液化气会混杂空气等,纯度不够时很容易爆炸。周边都是居民房,一旦发生爆炸,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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