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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渔民打捞到死亡鲸鲨 运往厦门制作标本
2014-08-20 08:27:48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昨日,在石狮市祥芝镇,渔民捕捞到一条“海怪”,经鉴定为鲸鲨,体长4米,重约两吨,被捞起时已处于死亡状态。而这已经是本月当地渔民第二次捕捞到鲸鲨。这条鲸鲨被运往厦门制作标本。

工人先对鲸鲨进行简单处理

已运往厦门 将制成标本

接到群众报警后,祥芝边防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并在与随后赶到的渔政部门人员交流后,认为巨型“海怪”为鲸鲨。根据相关规定,鲸鲨在我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进行买卖或私自处理。

石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吴世纯教导员表示:经过专家鉴定后,确定是鲸鲨时,若有科研价值,将转送给相关科研机构研究或制成标本;若科研价值不大,将进行无害化处理。 昨日下午,厦门海洋珍稀物种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赶来祥芝,确定这是一条鲸鲨。经过检测,这条鲸鲨体长4米,全长4.4米,体宽1米,胸鳍0.8米,头宽1.25米,重约两吨。

目前,经过现场初步处理后,这条鲸鲨已被运回厦门将进一步制成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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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日,石狮祥芝一渔船在外海作业时,误捕到一条鲸鲨,这条鲸鲨长4.5米左右,体重达2吨多,上岸时鲸鲨已死亡。

据悉,鲸鲨,又名鲸鲛、豆腐鲨、大憨鲨,是世界上最大型的鲨鱼。通常体长10米左右,最大个体体长达20米,体重10吨到15吨,寿命可达70年到100年,生活于暖温性大洋海区的中上层,主要分布在热带和温带海区,性温和,不攻击人。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我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鲸鲨在我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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