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用建筑须建防空地下室 不宜建应缴建设费
9月20日是全民国防教育日,市人防办主任李建芳就人防常识答记者问—— 人民防空为人民 建好人防铸天盾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郑伯亮)什么叫人民防空?战时,人防工程有什么作用?公民在人防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为了帮助广大市民加强对人防工作及相关常识的了解,在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人防办主任李建芳。 问:什么叫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以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活动。人防的目的是运用伪装、疏散及掩蔽等防护手段和采取抢救、抢修等措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 问: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 答:人民防空工程,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有很厚的被覆层,能不同程度地抵御冲击波、热辐射、核辐射和常规爆炸碎片等各种杀伤因素。人防工程配备有防爆活门、防护门、滤尘器、滤毒器等设备设施。有三防设施的还能防止毒剂、放射性和生物战剂污染空气对人员的危害。 问:人防(民防)与公民有什么关系? 答:《人民防空法》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这条规定不仅意味着人防与每个公民都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人防是一项规模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为全社会、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同时,人防也需要全社会、全体公民的大力支持才能搞好。如果大家都不关心、不支持人防建设,只靠人防部门孤军作战,人防建设是搞不好的。 问:公民、组织在人民防空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防空法》第八条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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