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女子被“毁容”追踪 店家涉嫌超范围经营
□“做完祛痘美容 脸部红肿脱皮”追踪 店家涉嫌超范围经营被立案 店家:肝胆理疗实为推拿按摩;晋江卫生局:审批许可没这项目
店招与工商执照上的“日用品店”不符 东南网9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陈紫玄 文/图)市民小韩到晋江市区一家美容店祛痘,不料却出现了红肿、刺痛、脱皮等现象(详见本报23日A36版报道)。海都记者昨从晋江市工商局获悉,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该美容店已被立案调查,并被责令整改擅自更改名称等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部门行动】 涉嫌超范围经营 店家被立案查处 “报道刊登后,当地工商执法人员马上就赶到现场进行检查,今天上午还让负责人过来补充做了笔录。”晋江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店主要问题有两个,擅自更改名称和超范围经营,已经立案,调查还在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这家店注册名称为“晋江市梅岭妍茜日用品店”,属于个体户,经营范围是日用品零售,从2012年4月核准至今,并没有进行变更。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店的招牌有“妍茜”两个字,但没有“日用品店”,而是“美容美体会所”,并且没有获得工商许可,属于擅自更改名称;店里除了销售化妆品、面膜等东西,还提供美容床位为顾客进行服务,这个经营项目同样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属于超范围经营。 晋江市工商部门决定立案调查,不过负责人不在现场,但事后主动到辖区工商所配合做笔录。 【店家说法】 已获得卫生许可证 正向工商申请变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妍茜美容美体会所。 开的是日用品店,为何提供美容服务?该店负责人孙先生坦承,最开始只是单纯销售日用品,后来顾客有需要了,才扩大经营范围的。孙先生称,已经获得许可证,只是还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而已。孙先生所说的“许可证”,是一张由晋江市卫生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名称依然是“晋江市梅岭妍茜日用品店”,许可的项目为“美容店”,于2013年7月8日核发,有效期到2017年。不过,他拒绝记者拍照。 “以前不懂,以为只要有这张证就可以了,这次工商过来检查,才知道要进行变更。”孙先生说,由于经营的需要,现在楼上有5张美容床位,接下来将配合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整改。孙先生介绍,为小韩做的“肝胆理疗”,实际上就是推拿按摩,也是美容项目之一,同样属生活美容范畴,并非医疗项目,名称是店里自己起的。 此外,孙先生还对此前小韩祛痘发生的纠纷进行解释。“这个报道被网站转载之后,一些说法被改得面目全非,造成很坏的影响。”孙先生认为,主要问题出在小韩提供的照片上,没有经过双方认可,尤其是双方面见时,已经好了很多,因此对照片的真实性有疑问。不过,因为是在使用了美容院的产品之后,才出现这个问题,他不会推卸责任,保证免费将小韩的脸部皮肤修复。 孙先生认为,小韩面部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美容产品用法不当,目前经过几次修复,已经好了不少。根据双方约定,昨日下午记者到美容店采访时,小韩刚好在做修复,但属于女宾区,记者不能入内。小韩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现在脸上的皮肤已经好了一些,但是很害怕会留下疤痕。 【部门说法】 有介入性 属于医学美容 该店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晋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不管是名称还是经营范围,都要递交申请并获得审核通过,才能从事相关业务。截至立案调查时,这家美容院的名称和经营范围都未变更成功,因此将被依法查处。 小韩所接受的美容,又算什么服务呢?晋江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美容分为医学美容和生活美容两种,并有一些规范要求。如果有使用药物、动手术、会对人体带来损伤、需要执业医师操作等要求,就应当要被列为医学美容;如果小韩在接受美容的过程中,皮肤确实被挑破,那就是有了介入性的操作,应该被列入医学美容的范围,需要向卫生部门申请,条件允许方可得到《医疗机构许可证》。但是该美容院并未获得,因此不得进行此类业务。 所谓“肝胆理疗”,又是怎么回事?晋江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审批许可方面,并没有这个医疗项目,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如果是采用中医手法提供相关服务,同样需要向卫生部门申请这项业务,否则消费者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查处。 |
- 2014-09-23晋江一女子做完祛痘美容 脸部红肿脱皮“毁容”
- 2014-08-05女孩被注射奥美定致脸部溃烂 花数十万未能治愈
- 2014-07-26能减肥能美容酵素真有这么神?体验者:效果不明显
- 2014-07-16高三女生陷“美丽陷阱” 体验免费美容被坑1000多元
- 2014-06-14专家:整形机构鱼目混珠 不带“医疗”二字多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