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员工顺走40部iPhone4获刑 物流公司被判赔13.9万元

qz.fjsen.com 2014-10-30 08:51:2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赔偿:偷窃员工不赔 物流公司也不赔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手机丢失的真正原因,确系洪某某所为。

警方抓到洪某某时,他早已经将手机卖掉了。后来经法院终审判决,他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六年三个月。法院同时判决洪某某赔偿物流公司40部手机的价款14.54万元。

虽然手机失踪案真相大白,但对林先生来说,他的损失根本没得到赔偿。因为判决生效后,洪某某并未赔偿物流公司,物流公司也没赔偿林先生。

几经催讨无果,林先生将物流公司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13.92万元。法院追究陈女士和洪某某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物流公司称,林先生当时托运手机的时候,根本没申报东西的品名和数量,也没为货物投保,因此根据双方的规定,只能按照货运费的20倍予以赔偿,即赔偿100元。同时,洪某某一直没赔偿物流公司的损失,应当等他赔偿了,再赔偿林先生。

陈女士认为,货物在物流公司丢失,物流公司应当赔偿损失。洪某某称自己现在没有赔偿能力。

法院:未安全送货 物流公司应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为,物流公司因公司员工的职务侵占行为给林先生托运的货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根据运单约定,物流公司对无申报品名和数量、没有办理保险的货物,应按照运费20倍赔偿的辩解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经鉴定,这些手机价值14.54万元,但林先生自愿按照13.92万元主张权利,是他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法院予以认可。

法院一审判物流公司得赔偿林先生13.92万元。物流公司不服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