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 泉州新增市场主体近7万户
本报讯(记者 陈云青 郭雅莹 通讯员 苏晓晖)自今年1月24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共新登记市场主体69137户,同比增长51%。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及农民专业合作18318户,同比增长85.2%;外资企业194户,同比增长60.33%;个体工商户50625户,同比增长41.5%。 数据显示,随着“宽进”闸门的开启,我市出现了注册登记热潮,大批市场主体不断涌入,而如何“严管”是摆在改革面前的一道难题。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目前,我市部分地区已陆续开展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抽查,并将监督结果公示,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企业抽查情况将在5个工作日内公示 记者了解到,市工商局出台了《泉州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办法(试行)》,抽查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市场经营行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等。今后,企业的日常监管方式将由巡查式向抽查式转变。 这种抽查新模式改变了以往对企业“按固定周期检查”的市场巡查模式,通过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市场主体和检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检查、监管对象。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把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在平台公示,如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届满3年仍未消失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这样的“严管”让更多企业认识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今后,企业抽查情况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检查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也将在处理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企业抽查工作所依托的相关软件尚在测试中,一时还无法通过该软件系统进行随机摇号抽取名单。 部分县(市、区)已开展监督抽查 “不过,我市部分县(市、区)工商部门已开始采取不同方式,抽查企业资格、年报信息公示等内容。”据介绍,如丰泽区利用网格化监管平台抽取名单,采取委托居委会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石狮市利用外挂软件实现随机摇号抽取名单,将抽查情况通过石狮民营经济网进行公示。 据统计,自8月份实施市场主体抽查制度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共抽查市场主体18次,其中,定向抽查5次,不定向13次,抽查主体1122户,抽查中发现了7家市场主体存在问题,目前已依法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