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湾河口湿地遭“填滩造路” 郑新聪要求严查严处
相关新闻: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陈斯红 谢向明)泉州湾河口湿地出现人为填滩造路现象,经海都报5日、6日连续披露,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目前,泉州正处于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冲刺阶段。此事引起泉州市市长郑新聪的高度重视,他亲自在海都报5日A1版报纸上做了批示,要求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并会同市、区相关单位依法严查严处,“确属违法的必须立即整改恢复原状”,“要从保护生态出发,为生态让路”。 昨日下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森林公安局、洛江区政府部门、万安街道办事处,以及桥南社区居委会等联合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泉州湾河口湿地被破坏现象,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希望能尽快采取行动!(填滩造路)不仅会让河口的淤积更严重,也会破坏整个红树林生长系统。”昨天,举报者之一、泉州市湿地学会会长李裕红教授焦急地说。 【部门行动】 将成立联合调查组 彻查破坏湿地行为 “感谢海峡都市报的关注!市领导也对这件事高度重视,专门做了批示。”昨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文堃说,海都报5日在A1版刊发了“填滩造路 泉州湾河口湿地在哭泣”报道后,当天下午他们就收到了市长郑新聪在报纸上作的批示。 昨日下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森林公安局、泉州市文广新局、洛江区政府、洛江区农林水务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万安街道办事处和桥南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出席了协调会。 会上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泉州湾河口湿地被破坏一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接下来,调查组将向涉嫌围填湿地、滩涂的项目工地、个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养殖、工程建设等行为,必须提交相关证件,进行核查;建立各个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有违法破坏行为,马上通报,以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处。 【社会反响】 造路破坏古桥历史 还影响红树林生态 记者昨日实地走访发现,在北迎宾大道洛阳桥头段,有一堵一人多高的墙,墙上留了个门,并未阻止车辆进出,围墙往里都是土方和建筑垃圾。桥南社区书记刘庆实说,对于工地乱倒垃圾等行为,社区也深恶痛绝,但是一直不知道要具体向哪个部门举报,而且,有的车辆是晚上来的。他建议,如果把门封了或锁起来,那些车辆就不敢随便倒;如果把那些偷倒垃圾的车辆堵住后,执法人员能马上赶来,相信会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洛阳桥不能毁在现代人手里,(填滩造路)这种行为必须被制止,恢复原貌。”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黄真真说,洛阳桥已有961年历史,上世纪90年代,泉州就开始为“海丝”世遗申报筹备,“现在出现的这条路,成了最大的伤疤!” “把湿地变成旱地,整个性质都变了!这么宽的一条路,隔绝海水的回流和对流,对生态的破坏是严重的,一是水流变缓,上游淤积将更严重;二是潮水流动变缓,水生植物就长不好,连带影响里面的鱼虾蟹和外面的水鸟。”李裕红教授希望,执法部门能迅速行动,尽快把问题解决掉。 打破“龙多不治水” 针对泉州湾河口湿地填滩造路现象,泉州市市长郑新聪批示要求恢复原貌,“从保护生态出发,为生态让路”,不仅是说给那些为私利而破坏环境的工地或个人,其实也可以说给各级管理部门,遇到棘手问题时,应该积极协调联动,不推诿,不拖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从这次协调会的阵容可以看出,海洋、林业、文广、水务、湿地管理处、街道及社区……填滩造路行为之所以能“成了气候”,与各部门之间一直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不无关系。采访中,桥南社区书记刘庆实说的话让人堵心,“对于工地乱倒垃圾等行为,社区也深恶痛绝,但是一直不知道要具体向哪个部门举报。” 多头管理是一张不容易理清的蜘蛛网,各部门权责范围交叉或重叠,难免导致“龙多不治水”。既然如此,“多头管理”,是否应该对应“分段究责”?就说这次湿地被破坏事件,溯源竟达半年之久,所以,最后的责任如何认定和追究,不应该只局限在抓出一个养殖户或几个工地了事。责任一定是能够分清楚的,同一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就追究多个部门,不能任由一些管理执法人员,竟然半年来对眼皮子底下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 市长的批示及联合调查组的成立,打破了“龙多不治水”,体现了政府一追到底的态度,这是民生之福。接下来,如果能趁势理顺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并严肃追究责任,才是真正为湿地未来的管理考虑,才是泉州生态保护工作之幸。(葭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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