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电商产业环境 培育新兴发展主体 工商开展“双十一”专项活动 物流业不断发展为台商区电子商务企业注入活力。图为晋亿物流车间(陈桂生 摄) 在刚刚过去的全民购物狂欢节——“双十一”,包括洲克、益源、东正、八哥、正大等在内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数十家传统鞋服企业,也加入到这场“大战”。 企业加快布局电子商务渠道,台商投资区电子商务集团军迅速崛起。在电商企业积蓄力量谋求发展的同时,台商区工商部门积极推动电商产业规范经营,同时为电商产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新的电商主体。 □本报记者 郭子芳 刘倩 通讯员 骆舒 开展专项行动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光棍节”,也是无数网民蹲守于电脑前疯狂“扫货”的节日。“双十一”期间,网络商品交易量较平日大增。为保障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双十一”来临前,区工商分局加强了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利用大型网络平台、商品交易网站、团购网站等开展网络商品促销活动的监管,督促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合法合规地开展营销活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发展活跃,但电商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少数不法电商经营者趁机浑水摸鱼,在促销活动期出现了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十一”期间,工商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利用网络销售“三无产品”、隐瞒重要事实诱使消费者订立合同、诋毁竞争者的商业信誉以获得竞争优势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区工商分局对重点的交易平台、商品交易网站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针对虚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提出防范警示,监督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检查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安全交易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环境和网络交易服务。 此外,还对消费者关注的热销商品进行分类,重点加大对“清仓大甩卖”“全场商品1折起”等大幅度让利促销活动的检查,全面清查虚抬价格、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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