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湾河口被填滩涂原貌渐显 养殖户正等待验收

qz.fjsen.com 2014-11-26 08:16:13 徐锡思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刘锦树主动封住了“路”口,以防有车再进入偷倒渣土

新闻回顾>>>泉州湾滩涂被占

东南网11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谢明飞 文/图)“填滩造路”的养殖户刘锦树终于把“路”挖完了,并把靠近洛阳新桥的一端封了起来,等待验收。

泉州湾河口湿地洛阳新桥与旧桥之间的大片滩涂,被人为用土方和建筑垃圾填埋出一条“路”,将原本浑然一体的洛阳江面分成两块,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泉州市市长郑新聪直接在海都报上批示,要求整改,由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相关市、区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严查严处。

现在,养殖户刘锦树完成的“整改”效果怎么样?万安街道相关负责人说,在没有进一步下达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标准的前提下,目前将先参考洛阳桥中亭附近的土堤来看效果,洛江区农业水务局也已经向上级部门请求前来验收。

昨日,调查组相关负责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副局长郑碧钦表示,原状可参考上世纪70年代所筑的海堤面貌,也就是说,养殖户刘锦树应下挖到见到石块或滩涂土方。

【现场回访】

一周以来改进明显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随同洛江区万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杜灿辉一行察看现场。此时潮水正在消退,“路”的形状依稀存在,“路”面仍呈黄色。最大的变化是,洛阳新桥边上原本杂乱无章的土方和建筑垃圾,都被清理掉了,留下一人多高的土墙,可以防止车辆进入滩涂。

杜灿辉说,上周他来检查时,曾要求刘锦树把“路”面再挖低一些,运出来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也不能堆放在路边,对比前后4天的情况,“看得出有再改进”。

“路”中间的水闸,此前完全在“路”面以下,如今已经露出了大约半米的顶部;此外,一些被加宽的土面(作为车辆转台的地方),也被削掉了。

桥边垃圾一并被清

刘锦树告诉记者,11月5日事件被曝光后,7日,他分别接到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和泉州市林业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案由分别是无证使用海域滩涂和破坏红树林,要求他进行整改。到昨天,他总共花了10多万元请挖掘机和运土车,整改这条“路”;另外,桥边的那些土方和建筑垃圾,也是他请人运走的,每车花了200多元。

“路”的整改效果怎么样?按照刘锦树的说法,他只负责挖掉自己当初填高的部分,露出以前的土堤,“我把以前的老照片拿出来对比了,我只能挖到这个程度,再下面都是软的海土,没法再把路挖薄,车开进去就会往下陷。”

他说,检验是否已经整改到位,可以这样看,等大潮的时候,按现在的高度,“路”肯定会被淹没。

各级部门的意见比较一致,就是要求将“路”降低到上世纪70年代的旧堤高度

【部门声音】

万安街道:

“至少高度要先降下来”

杜灿辉告诉记者,这片滩涂地为桥南社区所有,一直承包给村民经营,此前并没有发现大规模、大面积的破坏,因此也就没有刻意去收集旧土堤的高度、宽度等数据。没想到,这给后来的督促整改带来困扰,“我和(街道)主任至少轮流每天来一次,但是那条‘路’应该挖低、挖窄到什么程度,大家心里都没谱。最后提出了折中的方案:参考洛阳桥中亭附近的土堤。”查询资料发现,1976年起,这里确实一直有一条海堤。

杜灿辉解释说,这个参考的合理性在于,当初缺口两头的土堤是一体的,只有局部高低可能会略有不同,毕竟,经过海水的不断冲刷,要完全跟1976年的旧堤一模一样几乎不可能,但整体高度的水平线,应该是差不多的,“在没有更好地标准可以参考时,至少高度要先降下来。”

市海洋与渔业局:

“参考70年代的旧海堤”

此前一周,联合调查组具体整改意见难产。昨日,洛江区政府副区长黄少山先明确表态,“见到土堤,才是原貌”,他要求万安街道加大督促的力度。

昨日下午,调查组牵头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副局长、调查组相关负责人郑碧钦答复记者,调查组的整改报告已经递交到市政府,正等待具体批示意见。

至于养殖户刘锦树的整改行为,具体督促工作一直是由洛江区政府负责落实,有内部文件可查。提到“原状”的标准应该是什么样?他的意见是,就参考上世纪70年代的旧海堤,当时筑堤曾使用大量的石块和土方,虽然经海水浸泡,但很多应该是还在的,挖到这些才算。

【事件回顾】

市长批示20天后 滩涂原貌渐显

3日,泉州师范学院教授、泉州市湿地学会会长李裕红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实名举报,泉州湾河口湿地大片滩涂被填埋。

4日,各相关部门首次在桥南社区会面,李裕红教授现场激辩养殖户和执法人员。

5日,本报刊发第一篇报道《填滩造路 泉州湾河口湿地在哭泣》,披露破坏滩涂湿地的行为,郑新聪市长当天在报纸上批示,要求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会同市、区各相关部门严查严处,“立即整改恢复原状”,“从保护生态出发,为生态让路”。

6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森林公安局、泉州市文广新局、洛江区政府、洛江区农林水务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万安街道办事处和桥南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并向养殖户刘锦树、北迎宾大道业主单位等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5日起,刘锦树雇佣挖掘机和土方车,按照自己对原状的理解进行整改,昼夜施工;由于没有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靠近洛阳新桥的填埋区无人负责或进行清理。

18日,整改无大进展,本报刊发《调查组成立十余天 整改意见难产》一文,追问个中原因,洛江区政府随后以洛阳桥中亭附近土堤为参考,加大督促力度。

25日,养殖户刘锦树将“自己填埋的土路”整改完毕,并封闭了土路,防止偷倒,等待验收。

快刀短评

积极的态度

葭廿

一件事情办得怎么样,积极的态度最重要,也是事情最后搞得好不好、扎实不扎实的关键所在。

泉州湾河口湿地滩涂被填、造路事件,自联合调查组成立后,各部门之间顾虑有之,确也行动有之。在具体责任调查报道出台前,多少还是做到了逐级施压,层层敦促。万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杜灿辉“和(街道)主任至少轮流每天来一次”,察看养殖户刘锦树的整改进度,这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不至于在正式的整改意见出台前,耽误湿地原貌恢复。

如何验收?街道最后“提出了折中的方案”,与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参考上世纪70年代的旧海堤”的意见基本相似,这就更好办了,这意味着届时验收执行效率会更高。街道作为基层单位,能将方案想在前面,将工作做在前面,这又为湿地原貌恢复争取了时间。

其实有时候,积极的工作态度,它就是一种姿态,要让群众看到整改的决心。执法者越摆出决心来,群众对执法的效果就会更有信心,这就是公信力。信心,永远比黄金更重要。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