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流动摊贩广用“黑气” 却尚未纳入监管范围
【监管】 对流动摊贩用气 从无监管整治先例 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常年有多部门联合排查、整治,但流动摊贩的用气安全,是否有纳入部门监管?来自泉州各职能部门的回应,都表示流动摊贩所使用的液化气瓶,此前并无先例。 泉州市燃气管理站隶属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该站副站长汪俊宁说,他们主要在于源头管理,虽然对于“黑气点”的整治常年进行,也取得一定成效。对于流动摊贩使用“黑气点”所供液化气,若要进行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 液化气瓶罐体本身的监管,主要由质监部门特安科室负责。如今泉州正规、未过期气瓶都已编号纳入数字系统监管,而未编号气瓶是无法到正规气点补气的。记者咨询泉州市质监局和安监局相关科室人员,都被告知,此前对于燃气安全的多次行动,大多由市政府牵头,局限于各餐饮场所。 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记者就此咨询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辛生,他表示,在日常执法中,虽然曾有将液化气瓶作为经营工具没收的案例,但在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无权对摊贩所使用的非正规液化气瓶单独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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