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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泉州“中途之家” 8500多人高墙外重获新生

2014-12-01 09:19:0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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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配合

逐步形成工作合力

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

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从2008年开始,全市普遍开展了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由决定机关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作为裁决的重要参考。去年1月29日,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举行联席会议,要求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应每半月互通一次信息。司法局还经常与公、检、法联合开展检查等活动。

今年泉州市司法局“中途之家”举行集中教育,市检察院、泉州强制戒毒所和泉州监狱等单位都派员支持。此外,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也积极主动帮助解决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

经费列入预算

注重加强基层建设

各级政府注重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工作,社区矫正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级财政每年核拨社区矫正经费15万元以上,2012年县级财政总共投入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241万元、司法协理员和村居(社区)协管员的工资补贴586万元。

2009年以来,各地还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机构司法所的建设,各级政府累计投入司法所建设5900多万元。每个司法所基本上配备了宣告室、矫正室、谈心室等社区矫正功能用房。

措施落实到位

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加强全方位监控。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难的问题,全市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市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每日抽查手机定位,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管控机制,基本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全员定位,全方位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

在日常监管中,司法所严格执行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和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制度。对于在矫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入矫后24小时办理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擅自出境。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坚决给予警告、治安处罚、司法惩处,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今年累计对社区矫正人员警告335例,治安管理处罚5例,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19例,提高社区矫正社会效果。

建立多形式的矫正教育模式。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管理,确定口头报告、书面报告和集中教育时间。在工作中及时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管、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管理类别。对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则实行“个性化管理”,教育、劳动等全部采取与成年人分开方式进行,给予身份保护、档案保密、矫正宣告不公开进行等等,同时注意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道防线,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多管齐下,让社区矫正充满更多的人文关怀。

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困难。各地发挥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和教育基地的作用,对符合就业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推荐就业,对困难的积极帮助申请低保和其他救助。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26个、教育基地72个,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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