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关于质量保证 中奥·名雅居开发商被判赔钱
房门“打架”,业主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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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中奥·名雅居数百套房房门打开后,会和隔壁的房门“打架”,因此被36户业主告到法院。昨日记者了解到,晋江市法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正常通行,判令开发商中奥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中奥公司)得对王先生等32位业主进行赔偿。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文/图
案情
相邻房门“打架” 业主起诉开发商
中奥·名雅居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该楼盘被业主认为有设计缺陷的分别是2、3、5、6号楼。
王先生的房子是3号楼2103室,他于2012年7月份买了这套房子。该套房与2102室的房门间隔非常小,他的房门打开,就会卡住2102室的房门,使得2102室的房门无法正常开启。若是两个房门同时打开,就有可能伤到业主。
今年年初,王先生将中奥公司起诉到晋江市人民法院,索赔17967元。据悉,他当时买房时,单价是每平方米5989元。王先生认为,相邻的房门同时打开,出现“打架”可能伤及业主,且过道太窄,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使用与通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号楼的情况与3号楼类似,5号楼和6号楼均有A栋和B栋,每栋每层有4套房子,房门“打架”的情况更加严重,每层都有4扇房门出现两两“打架”的情况。
除了王先生,另有32户业主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
否认设计缺陷 拒绝进行赔偿
当时,中奥公司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有数百套房屋有设计缺陷,但表示愿意整改,有的业主也同意了。
然而,到了法庭上,中奥公司认为,该小区房屋(包括涉讼房屋)不存在设计、质量问题,不存在瑕疵,入户门对外开门不会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说完全可以避免,况且入户门问题并没有给业主造成损失或者使用面积减少,因此自己无需赔偿。
调查
房门确实“打架” 通道宽度小于国标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今年7月9日,法院组织业主及开发商到现场进行勘验和测量。以王先生的房子为例,现场勘验结果为该套房入户门净宽度90厘米,该房屋与相邻2102室门轴之间直线距离为172.5厘米,该房屋入户门过道宽度为109厘米。
法院认为, 王先生的房屋与相邻2102室门轴之间直线距离为172.5厘米,而相邻二户的入门门在完全开启的情况下,门轴之间直线距离必须达到180厘米以上,才不会出现重叠,由此可见,涉案房屋的相邻二户在入户门完全开启的情况下,两个入户门显然会存在部分重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法院还认为,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规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米,王先生房屋入户门过道的宽度为109厘米,明显小于规范所规定的1.2米,并且当邻居开启入户门到达距离通道墙壁最近点时,房屋的入户门过道的通行也明显受到影响。
判决
存安全隐患 业主一审获赔
近日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在设计上存在明显的瑕疵,造成王先生居住、使用的不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过道正常通行,开发商此举违反了合同关于质量的保证。
根据房屋的现状、王先生受到的现实影响以及案件实际情况,法院一审判决中奥公司得赔偿王先生11978元。
据悉,根据影响程度,有的业主获赔数千元,有的则因影响较小未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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