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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兼职却干起诈骗 南安一学生与网友联手“吃货”被判刑

2014-12-02 14:58:30 洪丽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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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淘宝订单信息 冒充买家要求转寄快递

找兼职却干起诈骗 闽科一学生与网友联手“吃货”被判刑

东南网12月2日讯(南安商报见习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黄晓瑜 许详鑫)原本想网上兼职赚外快,却与网友合谋“吃货”,陷入快递诈骗。近日,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王某(泉港人,24岁)因诈骗罪被南安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手机快递退回卖家 半路却被人冒充转寄

3月7日,河南焦作的姜女士在淘宝上购买了一部白色三星note3,因手机有点小问题,姜女士按卖家给的地址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回换货。

3月11日,卖家打来电话,问手机怎么还没寄到。面对客服询问,姜女士也是一头雾水。随后,姜女士马上联系了快递客服,却被告知,她自己曾打电话要求将包裹转寄到福建泉州,当时提出转寄的手机号码正是姜女士的号码,并提供了电话录音。“我听着是一名男子,福建口音。”姜女士说,她意识到自己很可能是遇到诈骗,当晚就向快递公司要求收回这份快件,但快件已被名为“王R”的收件人取走了。该快递公司南安洪濑负责人林某多次联系“王R”,要求他返还该快件,但“王R”称这几天都在晋江,过几天回来再还。

3月12日上午,林某发现又有一份快件的收件人显示“王R”,林某马上联系,看他是否会回来领取。“王R”表示会晚点,但之后却没了音讯。到了中午,林某发现有一件收件人为“王静”的快件被领走,而“王静”的电话号码与“王R”竟然一致。林某意识到可能被同一个人诈骗了,马上报了警。

大学生与网友联手“吃货” 骗取3部手机价值上万

接警后,南安公安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诈骗案系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王某与网友“淡淡的、烟味。”合谋的快递诈骗。

今天1月,因赚钱心切,王某加入一个名为“天猫积分众安运费险”的QQ群,并发消息求教兼职。这时,一昵称为“淡淡的、烟味。”的网友跳了出来,说他有兼职的方法,但迟迟没有告诉王某。

一直想着赚外快的王某心里痒痒的,聊了一个多月后,忍不住再次询问赚钱方法。该网友自称叫“李俊”,说可以通过“吃货”来赚钱,但考虑到王某所在的地区太远,不适合,便让王某帮着收快递,分一些好处。

“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将别人网购的东西寄到我这,我签收后再把东西寄给他,就这样,别人的货就被他吃了。”王某供述,“李俊”还给了他一个地址和两个电话号码,称若收到的快递是手机就给他寄过去,是其他东西就拒签或者扔掉。两人还商定,收到第一部手机要寄给该网友,以后收到的手机留给王某去卖,可以分三成卖出的钱。

3月6日,王某收到了寄来的第一份快递,里面有一个手机配件和一张转寄单。3月10日,王某收到了一部黑色三星note3,按约定寄给了“李俊”。之后,王某又收到两部白色的三星note3,因为没卖出去,王某一部留着自己用,一部给女朋友。

3月31日,王某被南安公安抓获。

经查,该起“吃货”诈骗手段,先是由“李俊”获得淘宝买家的订单信息,假冒买家的电话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将寄送地址、电话更改为王某的地址及电话,由王某领取快递,并将物品寄给“李俊”变卖分成。

不到一个月,王某共参与实施10次诈骗,共骗取3部三星手机(价值1.17万元)及3个手机配件(价值15元)。其中,有4个包裹,王某因害怕未领取。

法官提醒,“双十二”在即,市民网购的同时要小心诸如“吃货”的快递诈骗,一旦发现快递异常应及时和客服及快递公司进行联系,必要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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