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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包裹寄了近一个月 泉州一市民收到的竟是他人退货

2014-12-10 09:49:50 李秋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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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实习生 王菁璟 通讯员 蔡珍贵)双12都快到了,有泉州市民昨天才收到双11下单的衣服。悲剧的是,收到的衣物不但没有吊牌,还多了一张其他买家的退货信息单。

双11时,市民黄女士在一家品牌代购店买了一套套装,苦等20天还没收到包裹。店家称,包裹寄丢了,将于12月2日用申通快递重新发货。此后几天,在物流信息更新平台却一直没有该物品的物流信息。黄女士主动联系了快递客服,对方却回复,没有该物品的物流单号。

直到昨日,黄女士没有接到到货通知,却在小区保安室找到了货物。拆开包裹后,首先掉出来的是别人换货的纸条,衣服上的挂牌早已被剪去,与商家承诺的三标齐全不符。愤怒之下,黄女士要求退货退款。

无独有偶,泉州市区的朱先生11月11日在网上向石狮一运动专营店拍下了1套运动服,但过了大半个月一直未收到到货通知。朱先生上网查询物流信息才发现,快递已被签收。朱先生当即联系商家,对方称,快递公司把包裹寄到其他地方了。朱先生要求重新发货或退款,商家一直推脱。石狮工商介入后,商家才办理退款。

记者从工商了解到,像黄女士和朱先生这样迟迟收不到货的现象并不少。另外,还有消费者在收到宝贝后,才发现买来的东西与商家宣传的不符。

石狮市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从双11至今,一共接到网购投诉18件,环比增长了260%。其中,退货是投诉的重灾区,退货原因集中在货不对板、缺件错件、商品质量以及消费者为冲动消费而后悔要求的退货。

工商人员分析说,之所以出现退货潮,一方面是因为新《消法》的规定,让网购消费者在“血拼”后拥有“后悔权”;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商家会趁双11将一些滞销商品推出去,甚至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后悔权”确实对一些商家造成了冲击,但“退货率”主要和商家产品质量不过硬有关。

面对即将到来的双12,工商提醒电商要把好质量关,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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