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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婚”破冰 晋江安海8个村落“互不通婚”调查

2014-12-15 08:47:3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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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谕旨痛批乡族械斗

那么,清朝中后期的乡族恩怨到底情况如何,以致积怨多年仍无法解除呢?

清代学者赵翼曾说:“闽中漳泉风俗好名尚气”,“民多聚族而居,两姓或以事相争,往往纠众械斗,必毙数命,当其斗时, 虽为翁婿、甥舅不相顾也”。

据史料记载,明清时期,闽中乡族因事而械斗时有发生。光绪二十九年,晋江东石塔头村蔡氏因刘氏修建祠堂,为“风水”之争而引发大规模械斗。斗争中,因蔡、洪两姓势力较大,十一都一些乡村杂姓便联盟起来与其抗争。斗争持续6年之久,涉及200多个乡里,360余人无辜惨死,伤者不计其数,酿成震动海内外的“都蔡洪冤”。

据传,当时的知府李增蔚亲临督办,追捕双方挑头者。最终,金井旅菲归侨陈增斜献银3000元抚恤双方伤亡,事态才告平息。如今,在东石塔头村和金井地方博物馆内仍有府宪碑记录这场争斗。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发生在莆田的乌白旗械斗,它持续时间更长,伤亡更大。”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介绍。

此间的乡族械斗发展到何地步呢?晋江市文联工作人员粘良图直言:“已演变为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他说,为此雍正年间,雍正皇帝还颁布了一道关于训诫泉漳械斗的谕旨,痛批:“闽省文风颇优,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人才又在他郡之上,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为天下所共知,亦天下所共鄙。”

古时族内权威不敢有违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当时泉漳一带的乡族斗争如此之多呢?回顾历史,学者们认为这与福建多移民,当时政府管理薄弱有极大关系。

彼时,政府对地方的管制很薄弱,行政权力几乎没有到达村落,村落多以乡绅自治为主。乡民有矛盾纠纷,就找族人解决,无形中加强了族人间的凝聚力和族长的权威。

“福建原住民少,很多都是从中原移民过来,当时为了生活,也为保护和抢夺资源,一个家族的移民都聚居一起,数百年繁衍下来就有几千上万的人口了,在地方影响很大。”甘满堂说,在过去,靠土地生活,在生活贫困的情况下,一点点资源都要争。争不过,就找族里出面,为不受欺负,常常引发成两村的争斗。

历经多年,虽然清末有许多农民起义,北方的族群很多在起义中被冲散,但福建因多山地形,交通不便,农民起义很难串联,因此对族群的影响也较弱。

于是,多年下来,乡族势力发展越来越大,对族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许多不婚的禁令都集中在这段时间出现。

乡规民约曾经有很强约束力

“到民国时期就很少出现定下不婚禁令的乡约了,但由于早前立下的规矩,以及乡族威望仍然强大的存在,它对族人的约束力仍然很大。”傅孙义说,解放后,虽有一些勇于吃螃蟹的人敢于打破陈规,破冰成婚。但却要面临极大的压力,甚至成为众矢之的。

“破冰结婚后,人也总不能一帆风顺。一旦你有什么不顺,村里人就会议论,认为这是你不守禁令而受到的惩罚。”他认为,这是解放后禁令难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粘良图也认为,虽然目前还没看到形成文字的禁止通婚的乡约民规,但在过去,许多族规因与当时法律不符,并未明文规定,仅限于内部口头约定。即便如此,碍于乡族的约束力,它们也是相当严苛的。

而在心理咨询师看来,这与人的社会性,依赖社会关系而存在,需要爱和归属的特性息息相关。

“当时的乡族就相当于现在的国家,乡约民规甚至比现在法规更严苛,个人如果违背乡族及民约,不仅是违法,更是违背道德的。”泉州市青年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叶彦琪认为,现在的法律和国家在个人生活中似乎还是远的,而在当时的封闭社会中,乡族及民约就在身边,它有法规的约束力,又比现代法规对人的心理约束更直接。

在封闭社会中,社会化的人需要依赖乡族的社会关系,否则没有归属与安全感,因此,对乡约的冒犯堪比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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