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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男子锯走路边10棵景观树 一审获刑8个月

2014-12-16 09:11:06 李昌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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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陈书雄 蒋正伟)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48岁的江西人孙某有期徒刑8个月。

孙某租住在永宁镇下宅村,以卖柴火为生,驾着三轮摩托车四处捡柴。8月19日晚,孙某路过鸿山镇热电厂旁,看到10棵树倒在地上,以为没人要,便将树锯好后运回租房。经查,这10棵名为小叶榕的景观树,是福建永前园林有限公司换下来,准备移植到其他地方的,价值16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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